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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力,云南普洱景谷县人民法院审理第七起涉恶案件

2020-06-19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6月18日,景谷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对袁某庭、李某玲、李某江、曾谋建的涉恶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等40余人旁听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袁某庭、李某玲夫妇自2011年成立担保公司以来至2015年间,以公司及个人名义向外高利放贷,高利放贷涉及人员多、面广、金额大。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多次雇请李某江、曾某建等10余人将欠款人从家中带出,在担保公司、农家乐等地方对被害人实施长时间非法拘禁,如还款金额不满意,又将被害人带至人迹罕至的便道路、桉树林等地方,使用刀具实施威胁恐吓,发现有逃离者,就持刀在街道上追逐击打,打倒被害人之后抬到车上,带至荒野地方继续殴打、威胁恐吓,直至还钱方才放人。
  
  本次庭审在合议庭庭前充分合议的良好基础上,有序开展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全面的举证、质证。13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依法为被告人辩护,确保被告人辩护权,各项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景谷县人民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景谷县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持续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研判,深入彻查,准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景谷县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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