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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传递司法温情,小镇法庭的暖心事

2020-08-17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李芝佳)近日,马登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在案件即将以调解方式结案时,一个小男孩的啼哭打破了法庭的肃静,该案的处理结果,让人出乎意料。
  
  被告杨某因常年酗酒过度,被医院诊断为酒精中毒,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意志,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因此其60多岁的父亲作为监护人参加了诉讼。原告李某是位温柔贤惠的妻子,为家庭尽职尽责,但因被告嗜酒如命,没有承担起应有的家庭责任,原告无奈起诉离婚,要求:一、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二、依法判决婚生男孩由原告自行抚养。庭审中,原、被告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同意离婚,被告及监护人也表示因被告生活不能自理,无经济来源,没有能力抚养小孩,同意小孩由原告自行抚养。正当原、被告双方签名捺印的时候,门外传来的一声啼哭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门口一个小朋友用手揉着眼睛,哭得很伤心,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小朋友,你怎么了?”他泣不成声,哽咽着说:“阿姨,我爸妈要离婚了,我要和爸爸一起生活。”杨法官听到我们的对话,就让我把他带了进来。杨法官问他:“小朋友,你为什么要和爸爸一起生活?”他哭着沉默不语。杨法官又说:“现在你爸爸生病了,不能好好照顾你,你和妈妈一起生活,妈妈会带你去看望爸爸的。”小孩听了更是伤心,原告也是伤心不已,一把抱住小孩,激动地说:“小宝,你不爱妈妈了吗?你爸爸现在没有能力照顾你,你只有跟妈妈一起生活,妈妈才能好好照顾你。”小孩挣脱了妈妈的怀抱,恳求地说:“妈妈,我爱您,但我要和爸爸一起生活,希望您能和我们一起回去。”听完小孩的话,妈妈哭得伤心欲绝,法官及原、被告双方的亲戚都在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希望不要离婚,但她去意已决。因被告没有抚养能力,大家只能再次去劝小孩,而小孩只是不停地哭泣,但态度坚决,调解处于僵持状态,过了一会,小孩停止了哭泣,哽咽着对我们说:“爸爸生病已经很可怜了,现在我要是离开,他就更可怜了,我要照顾爸爸。”这样简短而温馨的一句话,瞬间触动了在场所有的人,我们都沉默了,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一个未满十周岁的小孩竟能说出如此暖心的话语,他的坚强、勇敢、担当让人感动不已,他是如此乖巧,也是如此让人心疼。因小孩的这番话,原告同意小孩由被告抚养,自己承担抚养费,并保证会定期看望孩子和被告。
  
  庭审结束,已接近下班,大家都离开了法庭,我心中那份深深地触动还未平复,忍不住跟着被告一家,想再看一眼这个帅气懂事的小男孩,想再去嘱咐几句。当我走出法庭,眼前的一幕再次触动了我,六十多岁的爷爷搀扶着步履蹒跚的爸爸,爸爸牵着乖巧可爱的小宝,祖孙三人就这样缓慢地走出了法庭,在夕阳的映衬下,此时此刻的景色显得格外美丽。望着他们温柔的背影,我有满肚子的祝福要去送给他们,但又怕自己的唐突破坏了此刻的宁静与美好,我静静地目送着他们,直至消失在我的视线,我想把这份触动定格,可惜没有五彩斑斓的画笔,也没有捕光逐影的相机,只能把这份感动、这份扶持、这份坚强深深地埋在心底。
  
  今天的庭审带给我感动的同时,也让我对审判工作有了更深的感悟:“情”是世界存在的本源动力,“理”是宇宙自然终极的律则,“法”是人类为了尽“情”适“理”,而制定出来的社会准则。法律不是万能的,有时候需要我们用心去填补,在铁面无私的公正审判中,也需融入正直而善良的“似水柔情”,对待当事人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行之以法,将情理法相交融,让司法更有温度。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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