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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德宏:男子冒充警察拍约架视频被拘留

2020-10-29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王静怡 王阅) 现在社会上存在不少“以假乱真”的现象,让群众对“李逵”“李鬼”难区分。近期,瑞丽边境管理大队勐卯边境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一名“山寨警察”叫嚣与人约架,并录制视频上传公众网络平台,其行为损害了警察队伍的形象。
  
 
  得知情况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调查,根据视频中建筑物标志、嫌疑人衣着及体貌特征,结合对周边群众走访调查。当日3时40分,民警在瑞丽弄恩村路边发现了这名身着“警服”的“同行”。
  
  “你是警务人员吗?请出示你的证件。”面对民警的提问,男子神色慌张,企图逃跑。经核实,该男子非警务工作人员,民警现场收缴蓝色警服一件、手铐一副、对讲机一个。
  
 
  经查,嫌疑人吞某,无业人员,近日与他人发生矛盾,邀约打架,因对方没有“赴约”,随即吞某身着仿制警服录制视频向对方进行恐吓和辱骂,并将视频发布到某APP上。本以为可以出尽风头,没想到用心不纯最终自食恶果。经调查,吞某对寻衅滋事、冒充人民警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吞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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