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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 某建设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件“换封”

2020-12-21 来源:快报网

  某建设有限公司在通州法院有一系列执行案件,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公司一直秉承着积极解决案件的态度,促进案件的执行,一系列执行的案件都通过与被执行公司的协调沟通,基本得到解决,还剩下三个执行案件的部分标的未到位,涉及金额约三百万元,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被执行人的财产报告令查询到被执行公司名下在通州区有一栋大厦,依照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查封。

  大厦查封后,被执行公司向法院提出书面的申请,由第三人公司以其名下与标的同价值两套商品房作为担保,请求解除对被执行人大厦的查封。

  为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保障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不受影响,又避免对被执行人的不可分物大厦进行超标的查封,对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首先,法院对被执行人提供的担保物进行了调查,明确了确实属于第三人名下且无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然后,法院与三名申请人积极沟通协调,申请人一方面都不愿意去垫付高额的大厦的评估费用,另一方面都觉得被执行公司的资质和信用还算不错,甚至有之后的合作计划,也不愿意损伤商业合作关系。最终同意了被执行人的换封暂缓三个月执行的方案。随后,本院完善了被执行人提供的第三人换封的法律手续,包括第三人公司签订公章与法人签字的担保书,并与授权代表人进行如无法按期履行将依法处置抵押物的谈话,收取了抵押房产的房本原件,查封了抵押房产,并解除了对某建设有限公司名下大厦的查封。

  三个月后,三个执行案件全部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到实现,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受到影响。

  本系列案件在执行的过程中,由于大厦的价值远远高于案件未执行标的,且分割查封手续相当繁琐,被执行人能够提供足额的可替代的担保物换封,申请执行人也有相当的意愿进行和解,且在新冠疫情期间,民营企业的经营不易,本院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积极与申请人沟通,稳妥扎实抵押物的调查,平衡双方的利益,通过换封的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为保障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改善提供了司法的服务与保障,尽力最大化双方的利益。(文/执行局 乔沁钰)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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