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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怒江交警上好秋季中小学校开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第一课

2020-09-04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制意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怒江各县市交警大队按照辖区学校开学日期,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开展秋季中小学校开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第一课活动。
  从8月底开始,福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辖区划分积极与各中小学校联系,按照各学校收假时间,派出工作组在学校周边道路上巡逻执勤,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使学生安全返校,并积极与学校联系,利用全校师生员工大会,为学生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
  
  宣传民警从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宣传教育入手,教育学生掌握标志、标线的导向、警告和禁令的作用及区别;从安全防范教育上入手,告诫学生行车、走路时,要留心观察路面情况,不能突然向前或退后,不能在道路上追逐打闹,不能与机动车争道抢行;教育学生在道路上一旦发生或遇到交通事故,要尽快拨打或协助拨打“110”报警电话,使交警能够尽快到达现场,及时抢救伤员。
  
  开展活动以来,各中队、警组共出动宣传民警30人次、警车9辆次,共深入中学3所,沿江一线小学6所,共上交通安全课9场次,发放中小学生安全知识读本9800本,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2100份,受教育师生员工9800人次。
  9月1日,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丙中洛中队深入丙中洛中心完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活动中中队民警结合实际案例,通过简单诙谐的语言,给现场的同学和老师讲解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中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注意事项。一是向完小师生简单的介绍了道路交通的概念和相关的一些法律常识;二是对一部分常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存在的隐患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讲解;三是通过互动提问等形式向完小师生宣传提示了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时一些应该注意的事项等。
  
  讲座上民警还对完小师生提出了一些要求:一是在道路上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尽量靠边行走,不在马路上嬉戏、不追逐行驶中的车辆、不破坏交通设施等;二是搭乘车辆时不搭乘没有营运资质的“黑车”,不乘坐超载的车辆,不乘坐货车、拖拉机货兜,不乘坐人货混装的车辆,不乘坐饮酒、醉酒及疲劳驾驶的车辆,不乘坐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等;三是在车上要主动礼让老、幼、病、残、孕,不随意走动,不将头和手伸出车窗外,不向车外抛洒垃圾等;四是在遇到交通事故和肇事逃逸等情况时要及时报警,以及报警时应该注意的事项等。
  
  讲座结束后,中队民警还与辖区派出所一同参加了学校的消防及地震的应急安全演练。此次活动丙中洛中心完小师生共236人参加,发放宣传材料240份,进一步提高了完小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怒江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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