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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沧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客运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

2020-09-11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肖明 甘凤菊)为进一步落实辖区企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助推“减量控大”目标,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筑牢安全“防火墙”。近日,沧源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多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客运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与宣传工作,推进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期间,检查组首先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台账进行了逐一检查,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分析了目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通报了近期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以及出租车超员典型违法案例。要求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切实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该驾驶员违法做出相关教育处罚。同时,要求全体人员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到运输安全的重要性,企业与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行车安全。
  
  随后,民警仔细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安全教育、车辆安全带、灭火器、逃生锤等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以及车辆行车动态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驾驶员是否符合驾驶资质等安全事项。并向企业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安全设施不齐全的、损坏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同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严把车辆出入关。企业要加强交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要全面排查客运企业安全隐患。严禁驾驶员和乘客在车内抽烟、携带违禁品,严格车辆进、出站关,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严把车辆安全关。企业要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和车辆日常安全保养工作,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实时动态跟进,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立即整改,要确保在出行前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防“带病车”、“隐患车”上路行驶,确保企业“隐患”清零;
  
  三是严把安全教育关。企业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培训,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倡导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将安全铭记于心。同时,要求驾驶员和乘客杜绝车窗抛物及乱扔垃圾等行为,做到文明出行,环保驾驶。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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