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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司法为民——“法院见吧”

2020-10-14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牛元根)生活中,常常见到这样的画面:当借钱给朋友,要了无数次,对方还是没有还钱的意思的时候,结束对话的最后一句绝对是:“法院见吧!”;当夫妻双方实在无法共同生活,要离婚又达不成离婚协议时,结束争吵的最后一句话也一定是:“法院见吧!”;当老板一直拖欠工资,家里又实在着急用钱,经过多次催要,而老板还是搪塞着迟迟不给支付的时候,最后也是那一句:“法院见吧!”
  
  “法院见吧”这是当事人的决心,更是他们的信心, 决心来源于自己,信心则来源于对人民法院的信任。信任来源于哪呢?其实在许多案件中都能找到答案。
  
  案情简介
  
  朱某家与李某家是前后排的邻居,两家与对面的公路隔河相望。常年来,因为河道的阻挡,两家人需要绕道才能回家,尤其是雨天,回家就需要绕更远的路程。朱某家经济条件稍好一些,为解决这个问题,朱某承头架了桥、修了路。后来,两家因为修路事宜产生了争执。朱某认为,自己出了很多钱,道路是共同使用的,应该由李某家补自己一部分费用。多次协商未果后,朱某将李某母女告上法庭。
  
  在送达传票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之所以不愿意补偿朱某,是认为修路占了自家一部分田地,而且这起争议已经由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过。于是承办法官邀请当时参与调解的该村村民小组长王某到庭说明情况。
  
  庭审过程
  
  庭审中,双方情绪都十分激动,不断将以前的旧矛盾翻出来要求法官“评理”,庭审一度陷入争执不休。承办法官安抚好双方当事人情绪后让王某当庭说明了情况:朱某承头修路多花了钱是事实,李某家田地也确实因为修路被占了一小部分。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判断双方之所以没有达成补偿协议,主要还是因为心里一直还堵着气。
  
  找到了问题所在,承办法官决定将双方当事人分开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往返于原被告之间,村民小组长也努力向双方说明道理。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补偿协议,李某当庭给付了补偿款,本案以调解结案。
  
  让人最为意外的是,在李某将钱递给朱某时,真诚的说了一句:“小伙,你主持修路是好事,是嬢嬢对不起你啦,以后你讨媳妇么说一声,我来帮你做饭噶……”朱某赶紧双手接过钱来,羞涩的说:“要得,谢谢嬢嬢……”在场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笑了起来,承办法官也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人民法院之所以能牢固地、长久地取得人民的信任,不仅仅是在于公正的审案论理;更重要的还在于能切身实地的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帮他们分清是非,放下不必要的分歧,帮助他们理顺心气儿,修补他们长年累月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留下的“缝隙”。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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