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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发布《北京城市副中心民营企业商事审判白皮书(2016-2021)》

2021-11-16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出台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推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随着副中心的建设,通州区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民营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承担着活跃市场、促进经济、稳定就业的重要职能。

  2021年11月16日上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召开主题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城市副中心民营企业商事审判白皮书(2016-2021)》。

  该《白皮书》总结梳理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6年至2021年上半年涉民营企业商事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态势、审判工作举措,向民营企业提示商事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和防控建议,并精选了九个典型商事案例。会议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静主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全程报道此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通州法院副院长李迎新首先介绍了通州区法院在服务保障副中心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副中心法治营商环境方面的举措:一是创新审判工作模式,构筑民企解纷快车道。五年来公正高效审结民营企业案18 382件。将审判团队设置为“公司合同组”、“保险票据组”和“金融担保组”,审结“疫情期间支持民企延期还贷案”和“限制民企投资人疫情期间撤资案”等典型案例,在副中心弘扬诚信守法、尊重契约、鼓励创新等法治理念。推进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设立企业破产专项援助基金,审结通州区首例破产重整案件,成功为民营企业186名职工债权人发放案款1541万元,受偿比例达42.29%。二是优化诉讼流程衔接,提高民企维权便利度。落实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建立压缩审理周期“2+4”工作法,创新激励机制,严格审限管理,加强内部督导,多措并举压缩审理周期。三是综合施策应对疫情,打赢民企“战疫”攻坚战。主动提供应急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制商事诉讼“通法七十条”服务包;开展“互联共建,助力中小企业”主题活动,开展在线答疑、在线庭审、在线执行等工作。开辟“疫情防控绿色审判通道”。四是打造“运河商事”品牌,升级保障民企 “服务包”。制作并发放《北京城市副中心民营企业商事审判白皮书》,围绕民营企业在商事活动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提出法律风险建议。开展企业走访活动,问需问计,深入园区、企业、社区开展“京法巡回讲堂”。派驻法官前往民营企业,为法务人员开展合同法律风险防控培训。借助数据分析,就具体民营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发送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

  通州法院民二庭庭长杜鹏从四个方面介绍副中心民营企业涉商事诉讼案件的特点:一是案件数量高、上升快。二是案件结案标的额高、增长快。三是案件集中在投融资领域、主营业务领域和公司内部治理领域。四是民营企业商事案件调解率低,判决率高。基于上述特点,《白皮书》通过对民营企业在商事活动中尤其是矛盾纠纷频发的投融资领域、主营业务领域及公司内部治理领域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分析,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及建议,积极帮助民营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同时,《白皮书》还选取了九个民营企业商事纠纷典型案例,涵盖公司如何适当行使不安抗辩权、承揽人无违约行为情况下解除合同需赔偿损失、未经清算不能主张返还投资款、高管在借款合同上签名能否作为共债、疫情期间贷款人延后还款权利、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伪造股东签名的公司决议效力等方面内容。

  通州法院民二庭吴可加法官以案释法,吴可加法官通报的第一则典型案例与商业经营中常见的投资模式有关,吴可加法官讲述在投资项目已经开展的情况下,各方的投资已经投入到项目当中。此时如有投资人退出,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需要对项目资产进行清算,以确定各方的收益、投资剩余以及盈利情况。在各方未能就合伙财产进行清算的情况下,投资人要求拿回全部投资款项,应当不予支持。吴可加法官通过第二则案例讲述了在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股东认缴出资应加速到期的情形。

  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通州法院将继续深化“诉源治理”,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优质司法服务,为城市副中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两区”建设贡献力量。

[编辑: 杨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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