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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被线上查封的大奔“现身”,陈年旧案,再现曙光

2020-06-16 来源:法治快报网
  六月夏日的午后,一个急促的电话,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赴曲靖……干警一行马不停蹄,耗时数小时,往返数百里究竟为何?这一切要从二十年前说起。
  
  2000年9月28日,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姚某达成借款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姚某于2000年10月30日前向杨某归还借款30万元并支付利息5万元……但姚某并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于是乎,杨某于2003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当执行回部分款项后,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执行虽暂时搁置,但却未画下休止符。
  
  2017年,在查证被执行人姚某名下有一辆奔驰汽车后,盘龙法院依法对该车辆进行线上查封,但在实际扣押车辆中,被执行人姚某百般抵赖、拒不交出该车辆,且车辆下落不明。
  
  为顺利推进该案,盘龙法院根据收到的车辆线索,向云南省交警总队发函请求协助执行。
  
  这天下午两点,在接到曲靖市交警支队反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麒麟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做好充分准备后,执行干警迅速赶赴曲靖。
  
  到达现场,果真在一车库内发现了被执行车辆,但当执行干警向车辆实际使用人及其家属说明来意后,他们的情绪比较激动,一开始不理解,也不配合执行工作。
  
  “奔驰车虽然是你们在使用,但你们应该知道它并不属于你们,它的车辆所有人是被执行人姚某。姚某欠了杨某三十多万元,都二十年了,到现在还没有还清,依照法律规定,该车是姚某名下财产,法院要依法扣押……配合法院执行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如果你们执意不配合,那你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地向车辆实际使用人及其家属释明执行依据和法律后果,他们最终明白了执行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把车钥匙交给了执行干警。
  
  伴着深夜里闪烁的警灯,执行干警心里既欣慰又踏实。终于将被执行人姚某名下的奔驰汽车扣押回法院了!这为搁置多年的执行旧案带来了曙光,更为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了希望!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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