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法拍房”这一新生事物逐渐活跃于人们的视野,成为无数在京“打工人”的购房选择。法拍房即经法院司法拍卖的房产,具体是指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法院采取司法拍卖的方式对需要变价处理的房产进行处置。法拍房因其价格较低、竞争较小等优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购房者,成交量逐年攀升。
最近几天,张先生和李女士夫妇二人也对法拍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对购买法拍房究竟是“捡漏”还是“入坑”,两人却意见相左。为此,在法官的主持下,在吃瓜群众的旁观下,二人展开了一场关于法拍房优劣几分的辩论PK——
辩题:购买法拍房究竟是“捡漏”还是“入坑”?
正方张先生:购买法拍房妥妥能“捡漏”
反方李女士:购买法拍房果断会“入坑”
法官:本次辩论赛的辩题已经发放,在不影响夫妻感情的前提下,请双方秉承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原则进行辩论。上半场,请围绕法拍房的价格和保证金问题进行辩论。比赛开始!
第一回合:法拍房价格真的很低吗?
张先生:请问反方李女士,你知道法拍房到手的最低价可能是多少吗?实际上,法院在拍卖前会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价确定起拍价,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最低可以是评估价的70%,也就是七折哦!
如果第一次拍卖没人出价,会进行第二次拍卖,再次拍卖最低可以在第一次的基础上打八折哦!这算下来是多少呢?对,是五六折!各位观众,这房子可是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啊!
李女士:张先生此言差矣,我跟你讲讲逻辑。打折的目的是为了尽快成交,拍卖的逻辑是通过竞价尽量还原房子本身的价值。相信像你我这样关注法拍房的人不在少数,如果房源上佳、价格优惠,碰到如此抢手的房源,大家竞价之后比市场价高也是有的呢。况且,除了购房款之外,相关的税费、未结清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等也可能会导致总金额上涨算。
第二回合:保证金规则很复杂吗?
张先生:反方辩友啊,人生本就是一场赌博,俗话说得好“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现在法拍房都是网上拍卖,准入门槛很低,一个人参加拍卖也没有问题。只要符合竞买人条件,交个保证金就可以在拍卖的海洋里冲浪!
而且保证金最多也就起拍价的20%,买得起咱可以“捡漏”,买不起也能全款退回,问题不大。
李女士:冲动是魔鬼。万一遇到十分心仪的房子,在“不服输”心理的作祟
下,可能手抖点了加价按钮导致成交,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交不齐尾款就构成“悔拍”,这苦果知否知否?我来给你普法——不但你交的保证金不能退还,而且如果此房重新拍卖,你也会被列入竞买的“黑名单”,就此与这套心仪的房子失之交臂。
法官:正反双方上半场的表现十分精彩。就“法拍房”的竞价程序及保证金规则,二位所言均有道理,可以看出你们对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律法规已充分掌握。比赛进入下半场,请双方围绕房屋交付和网拍程序问题进行辩论,请反方辩友先发言。
第三回合:交房真的很慢吗?
李女士:正方辩友有所不知,法拍房最大的问题是交房。原则上在我们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的15天内应当移交房屋,但是例外也和原则相伴相生。比如,在法院查封之前、在原房主给房子设立抵押之前,这套房子上已经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而且已经有人住在里面,即使我们办完过户手续,也不能要求租户搬离哦。这么闹心的事,臣妾可不去做。
张先生:反方辩友,我来送你两句话。第一句:行走江湖全靠一双火眼金睛!你所担心的问题,法院在拍卖公告里都会注明。房子是否有人住、房子上有没有抵押权和租赁权、房子是否欠水电费,甚至有没有房屋的钥匙都会写得一清二楚!大家都是成年人,看清拍卖公告就是对自己负责!
第二句:听说,海淀法院的腾房团队很给力!
李女士:即便如此,如果法院进行强制腾房,也有许多现实问题亟待解决。如果找不到原房主,房子里面的东西可能涉及找仓库暂时存放的问题,如果房子里住着不适宜强制腾房的老弱病残,我们又于心何忍呢?
张先生:话已至此,我再送李女士第三句话:办法总比困难多,船到桥头自然直!
第四回合:网拍机构真的靠谱吗?
李女士:众所周知,网络购物风险颇多,网购房产更应小心“入坑”,更何况是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房产,可能要搭上夫妻二人两个家庭的全部积蓄。如果遇到不靠谱的网拍机构,甚至有其他买房人与其恶意串通,我们被“暗箱操作”了也未可知啊。
张先生:李女士多虑了,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法律自有办法惩治这些不法行为。如果碰到你说的恶意串通行为,或者是未按照相关规定对法拍房进行公告的等等,我们完全可以提出异议请求法院撤销拍卖!而且,法拍房的拍卖是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竞价过程也全程储存和实时显示,一切都整得明明白白,你还怕啥啊!
综述环节:你还有最后一次陈述自己意见的机会。
李女士:简单的头脑不值一驳。综合我方所述,虽然法拍房的起拍价远远低于市场价,但经过竞价也基本可以还原它的市场价值,而且会有其他费用增加购房成本。如果因为对竞价规则不够了解,可能买不到房还失去了保证金。此外,购房成功后的交付仍然是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存在诸多难以掌控的风险。因此,我方认为,购买法拍房果断会“入坑”。
张先生:多虑的思维难以沟通。综合我方所述,法拍房的起拍价最低可以达到五六折,在不超出预算的合理范围内,完全存在“捡漏”的空间。对于房屋可能存在的瑕疵,只要看清拍卖公告的提示,完全可以有效避免。对于可能的未知风险,法律赋予了每一位购房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渠道。因此,我方认为,购买法拍房妥妥能“捡漏”。
法官:两位辩手的表现可谓不分伯仲。从购买资格到竞价程序,从价格构成到保证金规则,从交付腾房到网拍程序,甚至购房背后的心理因素等角度,将法拍房诸多事宜进行了充分的辩晰,法拍房在我们面前仿佛变成了“透明房”。
其实,购买法拍房究竟能“捡漏”还是会“入坑”并没有标准答案。随着法拍规定的不断确立和完善,法拍制度也逐渐成熟、可控,在理性预算、知悉风险、了解规则的前提下,购房者完全可以将法拍房作为自己的购房选择。
我宣布,本次辩论赛圆满结束。吃瓜的你,是否有了自己的答案呢?
(供稿单位:北京海淀法院)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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