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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唐河县法院:“全面履行+主动整改” 高效执行解“薪”愁

2025-03-14 来源:快报网

  “过去总把劳动合同当形式,现在才知道它是企业的护身符!”某酒店法定代表人在缴清执行款后感慨良深。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举措,高效执结一起涉企劳动仲裁案件,既彰显了司法强制力,又实现了普法教育效果。

  务工人员党某因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保,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审理,仲裁裁决确认双方虽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该公司无正当理由不与党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按照赔偿标准,应当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20900元。裁决生效后,该公司负责人未主动履行义务,党某遂向唐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并主动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向其详细释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若继续抗拒执行,企业将被纳入失信名单,不仅影响正常经营,个人也可能面临信用惩戒。经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企业负责人深刻认识到:漠视劳动合同制度既损害劳动者权益,更使企业面临商誉贬损与经营受限的双重危机。

  经过法院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处理,涉案企业不仅全额履行20,900元给付义务,并召集酒店各部门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全面整改用工制度,要求为全体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建立常态化法律培训机制。该负责人坦言:“这次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与其等出了问题再补救,不如自己先把规矩立起来。”

  法治是劳动关系的最优解。唐河县法院将持续发挥执行威慑与教育引导双重功能,既用“强制力”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又以“典型案例”推动企业“依法治企”,助力构建“企业安心经营、职工安心工作”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来源: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

[编辑: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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