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5日,《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当天,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联合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泊街道张坊村委会发布首批《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
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古树名木现场
梁山法院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
首批《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旨在保护梁山脚下两棵600年树龄的古槐树,其树高在10米以上,冠幅超过13米,具有重要历史、生态、文化和科学价值。司法保护令明确提出,禁止破坏古槐树的完整性,禁止在古槐树上架设电缆及缠绕、悬挂物体,禁止在古槐树保护围栏范围内倾倒污水、燃放明火、排放烟气、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禁止进行损害古槐树安全生长及破坏古槐树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的其他行为。
此次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是梁山法院继去年发布山东全省首份黄河流域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令后,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又一次司法实践。
下一步,梁山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加大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和普法宣讲力度,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为县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司法力量。(来源:梁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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