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龚茂华)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有关部署,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陶秀娟、宁宇同志多次与金江路社区主任进行沟通联系,以社区需求为导向,紧贴社区实际,结合检察职能,共同探索采取多种形式联系服务群众,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社区。
2020年9月29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受邀参加金江路社区开展的中秋公益慈善集市活动。活动开始之前,第三党支部党员同志与在场所有党员、群众凝聚在党旗下,在微风细雨中庄严宣誓,庄严的党员宣誓拉开了本次活动的序幕。
活动现场,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书记陶秀娟代表全体党员进行“微心愿”认领,为一名社区儿童进行了爱心捐赠。爱心捐赠之后,金江路社区合唱队、昆十五中艺术团等各单位“各显神通”,用载歌载舞的方式迎中秋庆国庆,吸引了大批群众。
为将检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结合,借此平台和机会,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通过播放短视频、现场讲解、与群众互动问答的方式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监察委、教育部等九部门共同会签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进行了宣传。
本次活动,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得到了金江路社区和群众的认可,并被中共盘龙区金江路社区委员会授予“优秀志愿服务单位(组织)”荣誉称号。
群众是检察工作的初心和后盾,社区是检察工作服务群众务实管用平台,在之后的工作中,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社区党组织沟通联系,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结对共建,求真务实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得到实惠,让群众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