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情况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会上,南京中院民一庭庭长王燕详细阐述了南京法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判方面的总体情况及案件特点,为公众了解当地消费维权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民一庭副庭长胡庆东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并由基层法院法官进行了相关解读。民一庭员额法官王千还发布了消费维权法律提示,旨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有效维权。发布会由南京中院宣传处处长程文军主持。
新闻发布会
良好的消费环境被视为扩大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基石,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关键因素。在全国两会提出“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新要求下,南京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消费法治环境。据统计,2024年,南京全市法院新收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一审案件6662件,同比下降1.77%,这得益于多元化解机制的有效运行,部分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得以化解。
这些案件主要涉及文体健身、网络购物、美容美发、旅游、快递、餐饮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随着以旧换新和补贴政策的实施,居民消费信心增强,装饰装修、奢侈品、耐用品消费意愿提升,但相应的质量及售后服务纠纷也有所增加。网络购物、直播、游戏等新型消费方式引发的纠纷占比持续上升,服务性消费纠纷依然占据较大比例。
发布会上,南京中院精选了十件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进行发布。这些案件不仅树立了裁判规则,发挥了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更是南京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消费提振的生动缩影。南京法院在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时,呈现出以下显著特点:
一是聚焦民生保障,守护舌尖安全。
南京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依法支持消费者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有效遏制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是聚焦新型消费,提升生活品质。
面对消费新业态、新产品、新场景、新模式带来的新挑战,南京法院坚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护航新消费业态健康发展并重,努力寻求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平衡。
三是聚焦特殊群体,擦亮为民底色。
南京法院坚决打击针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欺诈行为,有力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是聚焦穿透式审查,精准靶向维权。
针对网络消费中责任主体难以识别的问题,南京法院坚持穿透式审查思维,助力消费者精准靶向维权。
五是聚焦多元协同,共筑满意消费。
南京法院坚持把多元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取得了良好的解纷效果。
在消费维权法律提示方面,南京中院特别提醒:
一是食品安全莫大意。
购买食品时,请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超或正规电商平台,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等信息。
二是预付式消费要慎重。
在办理健身卡、美容卡等预付式消费时,要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状况稳定的商家,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退卡条件等关键信息。
三是外出旅游防陷阱。
明确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费用明细、违约责任等内容,警惕低价旅游团,避免因贪图便宜而陷入强制购物等陷阱。
四是网络购物要理性。
面对商家促销活动,要保持理性,选择正规电商平台,详细了解促销规则,防止被虚假优惠误导,并合理行使“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权利。
五是医学美容需谨慎。
选择有资质的医美机构,充分了解项目信息,慎重做出选择,并认真阅读和签订《知情同意书》。
六是消费证据要留存。
在消费过程中,要主动索取并妥善保管好购物小票、发票等消费凭证,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燕表示,2025年,南京法院将继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促进高品质消费、高质量维权、高水平共治。南京法院将树立“大消费保护观”,坚持鼓励创新的司法导向,通过创造性运用法律兜底性规定应对消费新模式、新情况、新问题,为全方面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提供强劲的司法保障。
此次发布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展示了南京法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积极作为和显著成效,更为推动构建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供稿单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 本报责编]
免责声明:
快报网转载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快报网无关,您若对该稿件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
推荐图文
热门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