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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对簿公堂”变“圆桌会议”,让家事审判温情圆满

2020-05-14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通讯员 赵志青)古人云:“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面对逐年上升的家事案件,漾濞县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法庭,通过“圆桌家庭会议”形式沟通协商解决问题,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弱化当事人之间的对抗。

       近日,漾濞县河西村村民赵某某(女方)起诉与施某某(男方)离婚。速裁团队在立案前及时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赵某某与施某某结婚已有十五年之久,育有一双儿女,结婚初期,两人相濡以沫,感情甚好。但好景不长,特别是在小儿子出生后,养育两个小孩的经济压力和生活琐事剧增,加之赵某某自己经营美容店铺早出晚归,施某某以租车谋收入,经常在外,使得双方当事人沟通减少,相互关心也逐渐淡化,夫妻感情日趋破裂。

       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以圆桌会议的方式,不设原被告席,凸显“家”的温暖,其本人也不再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而是和当事人平起平坐,以营造“家庭聚会”的温馨氛围,引导当事人用更积极、更包容的心态去看待和化解家庭矛盾。通过深入剖析案情,承办法官了解到在近期双方吵架时,施某某口不择言说了句:“不得,离婚去。”原告遂负气起诉离婚。法官立即针对该案情,制定出调解方案,利用家事法庭“家庭化”的氛围,缓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对抗心理,缓和了双方的激动情绪,并通过面对面、背对背调解相结合,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对被告进行释法、释德教育,分析利弊、阐明观点,强调双方当事人现已儿女双全,要为儿女做好榜样,要多进行沟通交流,相互体谅、相互关心,让夫妻感情长期“保鲜”。

       最终施某某表明态度,写下保证书,保证回去后一定好好关心妻子、爱护儿女,积极承担家庭责任;赵某某也表示愿意原谅施某某,同施某某同甘共苦、建设家庭,并撤回了起诉,施某某也极其珍惜妻子给予的重归于好的机会,也感谢了法庭做的各项工作,使他们的这个家能如这“圆桌”一样圆满如初。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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