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领款授权委托书存疑点 细心法官明察秋毫还真相
2020-09-16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李龙)2018年,张某受雇于赵某给本村张某甲建房,在施工过程中意外身亡,张某的父母、妻子、儿女五人将房主和包工头告上法庭,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由张某甲和赵某连带赔偿五人各项费用19万余元。
执行一波三折
2020年6月23日,五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经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格宜法庭上门找到二被执行人后,二人均以自己无责任,亦无履行能力为由拒赔,经过法庭释法明理,二被执行人最终改变态度,表示愿意积极履行。
针对履行数额,二被执行人再次因责任大小问题产生分岐,执行法官根据判决事实,综合情理对二人提出主次责任划分意见,历时一天,费尽周折,双方最终达成合意,由二被执行人一次性赔偿死者亲属16万元了结本案。二被执行人及时将案款交至法庭,本以为难度较大的一件案子全案执行到位。
领款再起风波
正当法庭干警沉浸于案件即将执结的喜悦中时,又出现了插曲。申请人到法庭领取案款时,仅死者妻子孟某及其女儿携一份授权委托书到法庭,要求全部案款由孟某一人领取,法庭审查授权委托书时,发现签名、捺印均存在疑点,法庭再次联系死者父母的其他近亲属核实情况,果然,案款全部归孟某所有并不是张某父母的真实意思。
通过了解,两位老人均已年过八旬,行动不便,不能亲自来到法庭。得知情况后,法庭又重新通知所有申请人赶到村委会集中,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老人的家。双方见面后,法官又从法理、亲情关系等方面进行疏导,最终五申请人同意16万元赔偿款,其中2万元归两位老人所有,剩余14万归其余三人所有。法庭当场将2万元交到老人的手里后,老人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回法庭的路上,庭长叹道“执行这件案子的成本太大了”,小周笑着说:“我倒觉得这件案子办得完美,能将案款一次执行到位已经不容易了。如果我们不亲自找到老人,将案款分配好,可能还会产生更复杂的纠纷诉至法庭,我们不但执结一件案件,还从源头上防止了新案的发生。”听了小周的话,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说了声“有道理”。
[编辑:
张虹]
免责声明:
快报网转载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快报网无关,您若对该稿件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北京通州研发“安居通”手机APP管控出租房屋
下一篇: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黎晓波深入怒江督战“9.15”全国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