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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怒江州检察机关深化改革提升办案质效 多个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例

2020-09-30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近年来,怒江州检察机关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始终以提升办案质效为改革着力点和落脚点,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显著提升。2019年12月以来,怒江州检察机关先后有5个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例。
  
  一、深化司法责任制及配套机制改革
  
  一是明确检察官权责清单。坚决贯彻“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在深化改革中不断修订、完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权责清单,建立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二是严格执行入额领导直接办案的刚性要求。入额院领导和部门领导回归办案一线,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杜绝“挂名办案”和办理“简单案、凑数案”。近三年两级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3778件。院领导和部门领导办案情况每月定期在网站公示,接受干警监督。
  
  三是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完善检察官办案监督机制,健全完善了检委会讨论案件机制,建立了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近三年两级院先后召开检委会和检察官联席会356次。重点建立完善检委会、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机制和监督机制,把监督延伸到办案一线,严防检察权被滥用和“寻租”。
  
  四是深化司法办案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先后制定出台了《入额检察官岗位设置办法》、《入额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暂行规定》、《检察官联席会议暂行办法》等改革配套性制度和规范性文件20余项,并汇编成册。
  
  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就是以证据为中心的诉讼理念,发挥好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
  
  一是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加强证据审查把关。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严格审查把关,切实提高捕诉案件质量。近三年全州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59件,纠正漏捕23人,纠正漏诉67人,纠正遗漏罪行31人,退回补充侦查567件170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5件次,提前介入73件次。
  
  二是强化审判监督,促进庭审实质化。发挥庭前会议对庭审实质化的积极作用,明确庭审重点和案件争议焦点,使庭审辩论、举证质证有的放矢,提升庭审效率。依法审慎提出量刑建议,确保自由裁量权不被滥用。严格执行《诉判不一案件报送上一级公诉部门备案审查实施意见》要求,重点规范和加强刑事抗诉工作,增强抗诉的及时性、准确性。近三年全州检察机关共提出刑事抗诉10件,提出民事抗诉2件。
  
  三是强化检察监督的整体效果,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改革。从2018年8月开始,怒江州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改革,同一刑事案件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由同一办案团队或检察官全程负责,并相对固定办理案件的类型,如职务犯罪案件、毒品案件、未成年人案件等,既解决了司法责任不明、司法效率不高的问题,又推动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节约了司法资源。
  
  三、加快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办案机制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简化办理。加强与审判、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积极探索办案机制创新,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机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改革,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2019年全州检察机关两级院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率为27.4%,今年1至8月上升到70.1%,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深化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建立了以案管部门总牵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为手段,廉政风险防控为载体的新型办案监督管理模式,实施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加强信息化大数据在监督工作中的应用,推动形成从过去“人盯人”的传统监督模式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网上办案、网上流转、网上评查、网上监督”的新模式转变。强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与监督,及时监督纠正超时限办案等司法不规范行为,开展办案流程监控582件,倒逼促进司法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通过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三种评查方式,采取网上评查、交叉评查等方式,精细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近三年两级院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892件,纠正和整改司法不规范和瑕疵问题1525个。
  
  召开案件总结会
  
  召开案件协调会
  
  附:怒江州检察机关入选的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例名录
  
  (1)2019年12月,怒江州检察院办理的熊某某故意伤害案被评为全省5个精品案例之一。
  
  (2)2019年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会议上,怒江州检察院办理的桑某某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3)2020年5月,怒江州州贡山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20年云南省“检察机关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新闻发布会5个典型案例之一。
  
  (4)2020年6月,怒江州检察院办理的杨学华、杨志雄运输毒品案入选10个典型案例。
  
  (5)2020年9月,怒江州州福贡县检察院诉该县某乡政府露天焚烧垃圾监管不到位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11个典型案例之一。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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