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网讯 (通讯员 龚斯建)如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大众喜闻乐见的购物方式,在网上购物方便、快捷,只需动动手指商品就能送到家。但因卖家与商家是以网络为中介进行交易,商品的选择只能依据商家提供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在这个过程中,买家收到的商品就可能与实际想要买的商品产生差异。
钱某在网上看中一款电动车,便兴致勃勃的下单了,只等快递公司通知自己去取货。几天后,钱某去取货时发现,卖家所发的电动车与其购买的电动车类型不符合,钱某拒绝签收并与卖家协商退款。经过漫长的协商,电动车退回去了,而货款迟迟未退到钱某账户,为此,钱某将商家诉至沾益区人民法院。
经审理得知,与钱某订立买卖合同的商家此时已经申请破产,在进行清算,而钱某作为债权人之一,并没有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承办法官敏锐的意识到,钱某申报债权需要时间、案件审结也需要时间,如果等到案件审结,很可能导致该案最终无法执行,钱某只能落得车财两空。于是,承办法官与商家的清算组取得联系,确认了钱某这起电动车买卖的行为,通过协商,最终清算组同意返还钱某的购车款。虽然与钱某主张的金额略有差距,但将大部分的购车款要了回来,为钱某挽回了损失。
法官提醒:购车款虽然要回来了,但对于钱某来讲,此次购车事件的波折肯定在心里留下了阴影。在此提醒大家网购要慎选平台,认真阅读交易规则,问清楚相关售后问题。理性消费,保留消费凭证;谨慎签收,收货时一定索要相关凭证,权益受到损害时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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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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