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网讯 (通讯员 刘永梅)10月19日上午,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及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新闻发布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宗霞主持会议。
近年来,云南省水利厅在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支撑。
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杨国柱就云南省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及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云南省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水利部关于印发〈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函》(水资源函〔2019〕9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云政发〔2012〕12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3〕132号),省人民政府授权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审计厅、林草局、统计局等部门组成云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对2019年度全省16个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工作报告和考核结果已经省人民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告。
(一)全省“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得到有效落实
1.完成用水总量控制年度目标
2019年度全省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208.89亿立方米,实际用水量为154.90亿立方米。
2.用水效率控制基本完成年度控制目标
2019年度全省万元GDP用水量(2015年可比价,下同)比2015年降幅的控制目标为23.2%,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与2015年比降幅为26.4%,完成年度控制目标;2019年度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15年可比价,下同)比2015年降幅的控制目标为24.0%,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2015年比降幅为42.9%,超额完成年度控制目标;2019年度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目标为大于0.484,测算结果为0.485,完成年度控制目标。
3.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完成年度目标
2019年度,全省454个水功能区双指标评价总体达标率为90.9%。其中,西双版纳州、怒江州被列入考核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二)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1.考核工作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
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完善考核内容。把落实河长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等水资源管理新要求纳入考核,强化了节水优先、水资源保护等工作的考核要求。二是优化考核指标。增加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指标的考核,根据全省水资源禀赋特点和差异,进一步优化了评分标准和赋分分值。三是改进考核方式。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和政府责任的落实,将考核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增加了“四不两直”考核方式。
2.考核导向作用进一步显现
一是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顺利完成。各州(市)考核等级均为良好以上,其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州市有所增加。二是考核结果应用进一步强化。省水利厅及时向省委组织部报告了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三是考核责任体系逐步完善。实现管理责任制省、市、县三级政府全覆盖,有力促进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由部门推动向政府全面推动转变。
(三)州(市)考核结果
综合各州(市)自查、核查、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对“三条红线”年度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经省考核工作组审议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了2019年度考核评价结果,16个州(市)考核平均得分为87.81分。
其中:5个州(市)考核等级为优秀,11个州(市)考核等级为良好。优秀等级(得分≥90分)为:昆明市、保山市、楚雄州、玉溪市、红河州。良好等级(80分≤得分<90分)为:文山州、大理州、丽江市、临沧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州、德宏州、普洱市、怒江州、迪庆州、昭通市。
以下是进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是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对各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州(市)针对2019年度考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切实落实改进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
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宣传各州(市)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好经验好成效,客观回应社会各界对水资源问题的关切,引导媒体正确解读考核结果,营造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做好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报送组织部门,作为对州(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考核结果较好的州(市)在下步水利规划、项目、资金等给予倾斜;将考核结果作为审查审批各地水资源规划、配置、论证、取水许可、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等前期工作重要依据。
二、2019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一条、《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八条规定和水利部安排,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通过采用卫星遥感技术结合野外现场调查,全面查清全省、各州(市)、各县(市、区)的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强度变化状况,成果通过了技术审查,年度动态监测成果为推进全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奠定了科学基础。
(一)全省水土流失状况
动态监测显示,2019年云南省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0213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5.92%。按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五个水土流失强度等级划分,全省轻度水土流失面积为68797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7.36%;中度流失面积为13608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3.32%;强烈及以上流失面积为19732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9.32%。
(二)年度水土流失面积动态变化情况
与2018年监测成果相比,云南省水土流失总面积减少1253平方公里,下降1.21%。轻度流失面积增加5498平方公里,增加8.69%;中度流失面积减少2011.80平方公里,下降12.88%;强烈及以上流失面积减少4740平方公里,下降19.37%。16个州(市)水土流失面积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三)水土流失变化情况
与2018年监测成果相比,2019年全省水土流失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呈下降趋势,全省129个县(市、区)的水土流失面积都小于2018年监测值。二是水土流失强度为中度及以上等级的面积明显降低,2019年全省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四个等级水土流失面积均为减少。三是全省轻度水土流失面积有所增加,主要是中度及以上等级流失下降后转变为轻度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成效明显。
昆明市水务局副局长熊国志就昆明市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有关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昆明市水情
昆明市地处长江、珠江、红河三大水系的分水岭,全市境内径流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67条,其中长江流域有51条,珠江流域有14条,红河流域有2条。主要河流有金沙江、普渡河、牛栏江、小江、南盘江、巴江等。主要湖泊有滇池、阳宗海、清水海,总面积327km2,总储水量22.2亿立方米。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936.6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62.02亿立方米,占全省的3%,人均水资源量892立方米(以2019年人口计),为全省的1/5。滇池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5.4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不足200立方米,为全省的1/25。受特殊地形地貌、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和极端气候的影响,昆明常呈季节性、区域性缺水。总的来说,昆明是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也是水资源严重匮乏地区,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形势严俊、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依然是昆明市特殊的水情。
二、主要做法
“十三五”期间昆明市年用水总量近19亿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30.6%,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他水源的供水量占比为92:4:4,农业、工业、生活及生态用水占比为42:25:26:7。至2019年,昆明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2015年可比价)用水量31立方米,较“十二五”末下降32.6%;万元工业增加值(2015年可比价)用水量为33立方米,较“十二五”末下降38.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28;列入考核的50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82 %。全市“三条红线”各项指标均达到既定控制目标要求。
一是强基础。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开展《昆明市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及供水配置规划》,根据可供水量约束条件,对区域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约束性控制指标和对策措施建议。建成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对重点区域的水质、水位以及重点用水单位取水口水量等实施实时在线监控。完成《昆明市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定报告》,划定13个禁采区和13个限采区,落实禁采限采要求,对市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地下水井实施封停禁采。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护,着力解决河湖管理范围边界不清、侵占河湖等问题,滇池流域已完成主要入滇河道、主要支流河道岸线管理范围划定,滇池流域外已完成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水库)岸线管理范围划定。
二是抓监管。推进节水行动,2017年印发《昆明市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昆明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印发《昆明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安宁市、嵩明县等9个县(市)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通过水利部组织的核验,昆明主城及安宁被住建部授予县域节水型城市称号。实施用水强度控制,细化提出市、县两级“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实施高校合同节水及节水载体建设,累计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672个、节水型企业106家、节水型小区233个,带动全市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节水氛围。推动重大产业布局和各类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共完成10个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主城区“七库一站”多水源联合调度。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同期配套建设分散式再生水设施。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海绵城市开工建设面积114平方公里。
三是重保护。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实行河(湖)长制考核、问责及述职制度。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开展巡查检查,牵头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开展河湖“清四乱”,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原则,已清理销号578个。持续开展地下水清理整顿,分类推进整改,规范用水秩序,并封停取水井400余口。饮用水源地围绕“水质达标、水量保供、监控安全、管理到位”目标要求,全面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把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列入昆明市10件惠民实事,“十三五”以来各级投入资金8.5亿元,实施工程2397件,共完成农村102万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强化生态流量(水量)管控,推进《昆明市重要江河湖泊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全市5座中型和121座小型水电站清理排查、综合评估、一站一策方案编制,需实施生态流量改造及监测的78座水电站全部实现在线监控。
四是促成效。按照量水发展、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的要求,切实将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细化分解“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构建市、县、乡三级指标体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巩固试点示范建设成效,以盘龙区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为契机,带动和辐射昆明主城区水环境状况、水生态效益不断提升。落实河(湖)长制,促进河湖管理保护成效,以滇池保护治理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滇池全湖水质保持在Ⅳ类,全市河(湖)长制实际监管的117个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2.9%。滇池流域“河长制”生态补偿机制执行情况良好,相关工作经验逐步向滇池流域以外的牛栏江、普渡河、南盘江等推广和复制。主城饮用饮用水源区按照受益与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每年筹集2.057亿元专项用于水源区群众生产生活补助,改善了饮用水源区的生态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将认真梳理、查缺补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严格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刚性约束红线,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保山市水务局局长马子兴就保山市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有关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
近年来,保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工作部署,着眼于“四个聚焦”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措施的落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助推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一、聚焦方向,明确目标,严控“红线”。
保山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水利治水方针,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和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为一方百姓守好“幸福水”。守好水,就要建好务实的领导机构,构建科学的管理体系,开展最严格的考核机制。一是成立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二是制定了《保山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构建市、县(市、区)、乡三级红线控制指标体系,明确目标责任。三是建立了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考核机制。组织市对县(园区)、县对乡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以考核问责倒逼履职,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水资源管理良好格局。2019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0.4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4.86%,在省对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连续四年考核结果优秀。
二、聚焦中心,规范行为,措施有力。
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严制度管理,规范水行为,形成用水管水自觉。一是建立用户信息档案和取水台账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总量控制双向可控。二是狠抓取水许可管理,落实全过程监管。事前编制取水许可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对取用水户提出申请到办结的整个卷宗归档予以明晰,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事中深入推进计划用水管理,严格管控重点取水户。事后建立了取水许可延续评估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三是严格水资源费征管。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先导,征管并重的原则,以计量管理和定额管理双向发力,加大政策宣传、收费标准宣传,让服务对象成为明白人。
目前,全市水电、工矿等企业均已安装计量设施。通过公开办事流程和计量管理,让行政许可对象清清楚楚知道自己需要做什么;让取用水户明明白白知道自己用了多少水;让全民依法用水的意识明显提高。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办理取水许可证1195本,办证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聚焦监管,严整实改,督导有力。
认真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各项措施,以问题为导向,严管实改,科学管理更有效。
一是突出智慧管理,建立水资源监控能力和“智慧水务”平台。全面推进水资源取、用、排的动态管理,实现了对重点取水户用水量、水电站发电量等取水量数据的实时监控,形成了支撑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业务平台和决策支持环境。目前,已建成水资源监控、河长制管理平台、水源保护区管理为重点,环保、水利、气象信息化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智能应用为核心的“智慧水务”平台,向“科学配水、智能控水、依法治水、全民护水”的业务目标又迈出一步;向“透彻感知、全面互联、融合共享、智能应用及周到服务”的信息化目标又迈出一步。
二是坚持水资源管理现场经验交流点评制度。以做得好和做得不好双向典型为重点,每年召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问题整改点评交流会,通过现场点评、现场交流,参训人员既能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又能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切实做到活学活用。
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咨询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聘请1名法律顾问参与水行政管理全过程。通过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行政处罚,极大程度地遏制了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2017年以来,全市依法查处了水土保持、非法取水、河道内私挖乱采等涉水违法案件83起,有效地维护了保山市水事管理秩序及工程的安全。
四、聚焦长远,持续用力,系统治理。
紧盯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一是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为切入点,以腾冲建设省级水生态文明示范县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河道、城市面山等综合整治及水环境、企业“三废”、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等专项整治。二是持续用力,推进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落实“改水、清洁水源”行动,保障饮水安全,切实服务民生,服务发展。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让群众喝上了干净水、放心水、安全水。三是突出系统治理,切实保障生态流量。在水资源论证中合理确定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明确生态流量下泄要求及措施;完成了7座绿色小水电站创建,被水利部批准为绿色小水电站示范电站。组织完成了124座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整改及生态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维护了河流水生态健康。
下一步,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在补短板上再提速,在强监管上再发力,不断提高治水效能,不断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大力传承善洲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实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开创全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美丽保山夯实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