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网讯 (通讯员 俞呈晛)“我是值班民警,疫情期间,你们还摆摊开门,罚款!”“我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例行检查,你们要做好消毒工作。”“有人举报你们这噪音污染,我来查一下。”这位“身兼数职”的徐某贵,数次到烧烤摊、酒吧“执法”,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招摇撞骗案,被告人徐某贵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公诉机关指控
2020年2月4日至3月23日,徐某贵先后6次,穿着警服冒充警察、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以疫情防控期间检查工作、对餐饮业违规营业进行罚款等名义,在师宗县某酒吧、餐馆、烧烤摊骗吃骗喝,连续骗取被害人田某等6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155元。
法院审理
被告人徐某贵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在其中5起犯罪事实中,徐某贵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应从重处罚,徐某贵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依法从宽处罚。
综上,师宗法院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惩治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贵有期徒刑二年。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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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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