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新征程
您当前位置 :  首页 > 普法

江西丰城法院:用心用情 坚持不懈化解家事纠纷

2025-02-19 来源:快报网

        “一起回家,好好过日子。”当事人邹某华、邹某兰夫妇手牵手离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人民法院调解室时,法官徐芳跟他们说道。谁能想到,几个小时前,这对夫妇为了离婚之事还吵得不可开交,现在却手挽手,含羞带笑走出调解室。

        原来,丈夫邹某华与妻子邹某兰于1991年10月结婚后,生有2个儿子。婚后,邹某华长年在外打工,夫妻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从2017年起,邹某华多次协议要求离婚,均被邹某兰拒绝。2024年12月底,邹某华向丰城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虽然邹某华看似离婚决心较大,但经过多次先行调解,发现双方还是念及旧情,所以还是有调和可能性的,只是如何破冰呢?”查阅案件材料后,丰城市人民法院尚庄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徐芳思考着。

        徐芳与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进行劝说,双方当事人同意到法院调解。

        2月17日,为确保调解取得更好效果,徐芳特邀丰城市人民法院“银发党员先锋岗”调解员史少华参与调解。

 

60万共同债务?

        “要离婚,60万共同债务你先还一半。”调解当日,当事人一见面就争得面红耳赤,邹某兰对邹某华大声喊道。

有共同债务60万元?听到该消息,徐芳和史少华赶紧询问具体情况。

        “我独自将两小孩抚养大,给家里盖房子、给小孩结婚,这些钱都是借的,每一笔借款我都记得清清楚楚。”邹某兰从包里掏出几沓泛黄的纸张,上面清楚地记录着每笔借款的时间和用途。

 

山重水复

        “有些法律规定你可能不太清楚,我有必要跟你普及一下。孩子成年后,父母在法律上并无义务继续帮助他们,所以这些债务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徐芳看完账单后,耐心为女方解释法律条文。

        “给儿子成家,给儿子买房,是我们那里的习俗,也是我们做父母应尽的义务,如果他不承担,以后休想要儿子给他养老!”邹某兰拍着桌子对邹某华怒吼道。

        “我跟她性格不合,以前念着夫妻情分和两个小孩,现在我啥也不想管,只想离婚!”满脸无奈的邹某华对徐芳说道。

        “这么多年,我全是为了这个家,我又得到什么?”邹某兰红着眼睛哽咽道。

        接着,夫妻两人又开始相互埋怨、相互指责。看到这情景,徐芳和史少华心里很不是滋味,“要不改天再组织调解吧,大家都这么激动。”史少华提议道。

        “我是请假回来的,过几天就要回去上班了,实在不行就判吧。”邹某华说道。

 

柳暗花明

        “再等一下。”好不容易组织了一场调解,徐芳不甘心就这样草草结束,他拿出手机再次尝试拨打邹某华二儿子电话。

        此前,徐芳了解到夫妻俩很疼爱二儿子小邹,但小邹拒接法院电话表示不愿意掺和父母的感情问题。电话那头“嘟嘟……”等候提示音传来,徐芳心里焦灼万分,调解真的要失败了吗?

        “喂,徐法官吗?”电话接通了!原来,在女友劝说下,小邹同意帮忙劝说父母。在与小邹的交谈中得知邹某华有个80多岁的母亲,老人家希望邹某华一家能和和气气生活,听到此处,徐芳找到了调解工作切入点。

        “如果你80多岁的母亲知道你们现在这样闹离婚,她会多难过呀!”徐芳打出感情牌,用亲人的感受来劝说邹某华。

        听到徐芳提起母亲,邹某华似乎有些动容,嘴角动了动后却没吱声。

         见此情景后,徐芳和史少华决定继续做邹某华的思想工作。

        “我们这么大年纪了,儿子都已成年,还闹离婚,这不让人看笑话吗?”史少华拉着邹某华,诚心地说道。

        “她性子急,我是没办法。”邹某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你小儿子马上要结婚了,你们这样闹离婚,他们面子上也过不去呀!还会把你80多岁的母亲气得够呛!”听徐芳提起家人,邹某华渐渐冷静下来,“我也不是非离婚不可,只是性格很难适应。”考虑再三后的邹某华说道。

        经多方耐心劝说,用情感人、用理服人后,邹某华的思想终于有了松动,徐芳趁热打铁让邹某华与母亲通话……

        当天中午14:20,经过法官和调解员5个多小时的劝解,邹某华撤回了起诉,一场历时多年的离婚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谢谢你们,不然我这个家就散了!”走出调解室时,邹某兰高兴地对着徐芳和史少华说道。

        “调解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当事人互不退让的情况,看似进入一个死胡同,前没有路,退无可能。但只要找到矛盾症结所在,死胡同里也能走出一条路。”徐芳回应道。

        近年来,丰城市人民法院持续深化“立调审执”一体化工作,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联合多部门妥善化解家事纠纷,竭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把人们心中美丽的“枫桥”高高架起在乡村巷陌之间。(供稿单位:丰城市人民法院)

[编辑: 刘丹]

免责声明:
        快报网转载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快报网无关,您若对该稿件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陕西宝鸡金台区法院:“指尖上”的生效证明 高效便民再升级

下一篇: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开展“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街头普法宣传活动

奋进新征程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