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新征程
您当前位置 :  首页 > 案例

云南西双版纳:走私珍贵动物制品 一外籍人员在勐腊法院受审

2020-06-08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曾俊)6月5日,适逢第49个世界环境日,勐腊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的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审理一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案件。被告人是一名老挝籍人员,为顺利完成庭审,法院特意配备一名傣语翻译。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法院对被告人采取远程视频审理方式进行庭审,公诉人和辩护人在勐腊县法院院一号法庭参加庭审,被告人在看守所参加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康某为了制药,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岩羊(鬣羚属和CITES附录I物种)头骨,乘坐国际班车从老挝国乌多姆赛省勐赛县出发,前往中国景洪勐罕,在中国磨憨口岸入境时,被海关工作人员查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康某走私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鬣羚制品入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走私珍贵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勐腊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审判长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性质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意见,庭审中,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
  
  勐腊县法院将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对此案择期进行宣判。

[编辑: 张虹]

免责声明:
        快报网转载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快报网无关,您若对该稿件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云南大理:多元调解显成效 纠纷化解促和谐

下一篇:云南丽江:多行不义必自毙!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这个恶势力团伙被依法严惩

奋进新征程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