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包崇俭 )日前,宣威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件相邻安装排水管道纠纷案。
在执行现场,执行人员看到管道已经安装好,需要填平的路面也已经填平硬化。而申请人坚持要求:严格按法院的判决执行,拆除现有管道,重新安装直径为30公分的管道;而被执行人却说“之所以安装直径20公分的管道,是因为有几处安装不下直径30公分的管道,并且取得了申请人父子同意后才改成20公分的管道的,不同意重新安装”。申请人坚决否认同意改成20公分的说法,双方争执不下。
面对双方的争执,执行人员没有贸然决断。而是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执行局处理,询问双方达成合意的具体情节、是否有证物、证人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在此基础上,又耐心开导双方,邻里之间应当和睦相处,以和为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在执行人员的劝说下,申请人说出实情,双方因邻里关系未能处理好,已经积怨二十多年,一旦发生争执,被执行人就用各种语言辱骂申请人,双方是同一姓氏,作为爷爷辈的申请人,年纪又接近七十岁,实在不能忍受孙辈被执行人的恶毒辱骂,所以才否认同意改成20公分管道的事实。
问题焦点已经找到,执行人员结合案件事实及双方关系,倡导大家都做文明公民,在执行人员的严厉批评以及耐心教育下,被执行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书面保证以后绝对不再乱咒骂申请人,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同意按20公分的管道安装。该案得以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