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陶之广)“现在宣布开庭”,随着一声清脆响亮的法槌声,备受关注的八旬老父亲告六个子女赡养纠纷案在沾益区某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
“沉睡”的亲情
耄耋之年的原告刘某现年83岁,老伴已去世多年,生育有六个子女。由于生活困难、年老多病,刘某要求四个儿子每人每年给付3000元赡养费及今后轮流赡养自己。案件经当地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未果,刘某无奈之下将六个子女诉至沾益区人民法院花山中心法庭。
百善孝为先
承办法官接受案件后,本着家事案件以保护弱者、修复关系、实现家庭和睦为导向的原则,考虑到原告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决定到原告住所地进行巡回审理。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对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四个儿子在如何赡养老人的方法上存在较大分歧,法官决定休庭调解。
休庭后,法官首先宣讲了赡养父母的相关法律法规,让双方当事人及旁听人员明白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赡养是无条件的;家和万事兴,四被告既是老人的孩子,又是孩子的父母,一言一行在影响着下一代的成长,希望四被告能换位思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给年迈的父母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抚慰,让老人有饭吃、有衣穿、生病有人管,能够安享晚年。
亲情的“觉醒”
经过法官近2小时的耐心调解,四被告的畏难情绪有所缓解,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违背了“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四被告打开心结,认真面对父亲的赡养问题,最终,四被告就父亲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在处理赡养纠纷案件中,沾益法院始终秉持保护弱者、方便诉讼、减轻诉累的理念,充分运用巡回审判,让基层群众与法院审判“零距离”接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个案普法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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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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