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新征程
您当前位置 :  首页 > 案例

云南曲靖:儿子结婚等婚房 建房模板无法拆

2020-10-13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董锦)倘塘镇某村委会张某、李某夫妇与王某于2020年年初达成建房协议,约定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由王某为张某夫妇承建一幢两层六间的砖混结构平房。地基平整及一楼屋顶灌注工程已于今年4月上旬完成,但灌注混凝土的模板、桩柱尚未拆除。
  
  因建房预算资金有限,实际耗资超出张某、李某实际承受能力,张某、李某打算不再建盖第二层楼房,并将更改后的计划与王某进行了商谈;王某认为张某、李某不信守协议约定,建房工价是在建造两层房屋的前提下协商的,如果仅建盖一层房屋,按此工价计算,王某几乎无钱可赚。王某一气之下,放弃未完工程离开。
  
  张某、李某入住房屋心切,但自知违约在先,不敢贸然拆除模板、桩柱。未完工的房屋成了张某、李某夫妇难解的心事。张某、李某夫妇曾数次向当地基层调解组织请求调解,但因王某不接受李某提出的要求,调解未果。
  
  今年9月中旬,李某来到倘塘法庭咨询,自述自己生活不易,二儿子即将结婚,急等入住新房,丈夫张某常年患病、长期服药,自己家实在无力再建盖二层房屋,请求法庭主持调解,由张某、李某支付王某剩余4.56万元工程款后,由王某将模板、桩柱自行拆除、运走。
  
  法庭干警接待李某咨询后,并没有直接要求李某提交诉状和相应证据,在充分了解纠纷实质后,法庭邀约了双方当事人共同实地到建房地进行查看,法庭力争把纠纷解决在诉前。
  
  2020年9月30日,法庭通知张某、李某与王某,该纠纷已交由法庭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对原建房协议作重大变更,张某、李某不再建盖房屋二层,缩减抹灰、地面硬化等部分建房工程,剩余工程款4.56万元交由特邀调解员保管,先行支付王某1万元,其余款项待王某拆除模板、桩柱后再行支付。
  
  调解协议达成后,法庭特邀调解员与倘塘镇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对该协议内容进行了确认。不日,张某、李某及其即将结婚的二儿子可入住房屋。
  
  倘塘法庭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强化特邀调解员介入,主动变换司法角色,在法律层面做好理性引导,给民间社会矛盾充分的自调、自纠空间,既降低诉讼过度介入产生的风险,又减轻群众对诉讼的心理抵触;将“说理-心服”模式的调解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亲近民间疾苦、减轻群众诉累,让可诉的尽量不诉,已诉的尽量说服。

[编辑: 张虹]

免责声明:
        快报网转载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快报网无关,您若对该稿件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云南普洱:温情执行拉近父子情 司法救助温暖老人心

下一篇:云南昆明:6391万元立案当天主动履行完毕 法院出具主动履行结案通知书

奋进新征程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