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网讯 (通讯员 晋蕊) 2018年,冷某某雇佣尹某做建筑工程劳务,由此拖欠尹某劳务费9925元,尹某多次追要未果后于2019年2月13日将冷某某告上法庭。经牟定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冷某某于2019年5月10日前向尹某支付劳务费9925元。直至约定期限届满,冷某某仍未履行付款义务。2020年8月22日,尹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进行中】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调查了冷某某名下的财产线索,发现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通过电话、面谈的形式多次与冷某某进行沟通,冷某某支付了500元,然而剩余部分仍不能履行。
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系统还发现:冷某某已有多起被执行案件,且都没有完全执行到案款。于是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冷某某家中进行调查,但多次走访均是房门紧锁,没有见到冷某某。
【这个冬天暖暖的】
11月30日一大早,执行法官再次前往冷某某家中。进门后询问得知冷某某不在家,家中只有其子冷某在,执行法官向冷某说明来意,冷某表示:已经帮父亲还了好多钱了,家里也没什么钱了。联系进屋后的一系列所见所闻,执行干警认为冷某所述应当属实。
一边是家庭确实困难的被执行人,一边是法律坚决捍卫的债权人合法权益,两难之际,执行法官看着冷某家中堆放的大量大米,一个主意突然闪现,便试着问冷某:“你家中有多少大米?是否愿意用大米抵偿债务?”冷某沉思一阵后,说道:“欠债还钱本就天经地义,我愿意用大米替我父亲还债!”一句话,在场的执行干警无不动容。
执行干警立即将该执行方案告知申请执行人尹某,要求尹某到冷某家中当面协商。一开始,尹某并不同意用大米抵偿债务,经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分析形势,尹某最终同意,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冷某某用1200公斤大米抵偿其欠尹某的6000元劳务费,剩余的劳务费尹某自愿放弃。
10时45分,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将大米装车完毕,案件圆满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