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网讯 (通讯员 张弛 白帆) 近年来,猥亵案件频发,但不法分子的目标不仅限于美貌的女士,儿童也可能成为这些“色狼”的目标。12月23日,在云南边境金平县城就发生一起12岁男孩被房东猥亵一事,小男孩在出租房楼道上玩手机时,竟遭到了男房东的猥亵,回家后受惊整晚未入眠,后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金平城关边境派出所报了警。
22日晚22时许,12岁的小雷(化名)一回到家就跑进房间捂着被子哭,家长再三询问才得知,小雷在租住的房子楼道玩手机时,被男性房东(曹某)亲脸和耳朵,随后又被房东连哄带骗的领到二楼房间内将其裤子脱掉进行猥亵,直到小雷假装用手机打电话给父母才得以逃离。小雷的父母了解情况后,因不懂这算不算违法,等第二天去学校问了老师以后才来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当即传唤了房东曹某。经询问,曹某如实供述猥亵男童的过程。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而“他人”既包括了妇女和儿童,也包括了14周岁以上的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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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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