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网讯 (通讯员 余志刚) 别人做生意倒卖东西,而小宋也是倒卖东西,可怎么就把他自己送进了监狱?
2019年9月,小宋(化名)在缅甸果敢老街一赌场认识“小宝”(化名) ,“小宝”提出以3000元/张的价格向小宋收买银行卡使用。
2020年2月初开始,想发横财的小宋便以1000元/张或1500元/张的价格陆续向国内的亲朋好友等多人收买银行卡共28张,并让人以快递的方式寄给“小宝”,再由“小宝”安排他人携带上述银行卡从南伞口岸出境至缅甸使用。通过倒卖银行卡,小宋在短短数月间非法获利7.5万余元。
高价收购银行卡是为了什么?近年来,电信诈骗猖獗,而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往往需要这类银行卡的支持,就本案来说,2020年2月至今,全国各地共58名被害人因为购买防疫物资、贷款、刷单等被骗,分别向小宋贩卖的银行卡中9张银行卡转账43万余元,其就是利用购买的银行卡进行多次转账而转移资金,导致被害人损失难以追回。
2020年12月3日,河口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小宋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案,经审理查明,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随着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赵元凤法槌的落下,被告人小宋最终为自己的无知和贪婪买单。
法官说法
电信诈骗、网络赌博,使多少人为此倾家荡产!多少家庭为此妻离子散!正当全国上下大力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网络赌博之际,被告人小宋为却为一己之私,将信用卡送到犯罪分子手中,为其提供了犯罪的工具,酿造更多的人间悲剧,对于这样的人,法律绝不姑息,必将追责到底,严惩不贷!
本案中倒卖的是银行卡,怎么会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论处?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的规定,刑法上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也就是说,刑法上的信用卡概念所包括的内容,比实际生活中大家使用的信用卡概念要广,不仅包括传统意义的可用来透支消费的信用卡,还包括储蓄卡等等。
最后,提醒大家,请保护自己的银行卡、信用卡,拒绝出售自己的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