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我司已收悉,我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公司管理人员学习研讨会,集中学习讨论建议书,现将我司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复。”近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收到某传媒公司一份司法建议回复函,回函从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域名监督、细化操作流程等方面反馈了落实法院司法建议的具体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司法建议“开良方”
日前,雁塔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中心郝杰法官在办理一批因域名管理不当引发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时,经过多番联系被告,发现该案的起因竟是一场“误会”。
被告陕西某传媒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承办车展等大型商业活动,其在几年前通过域名代理公司注册了本公司的网站宣传商业活动,但随着近年来短视频应用的普及,该公司的展会、宣传等活动均在手机端进行,因此曾经注册过的网站被闲置,也没有专人进行维护管理。
2024年7月,原告公司将被告诉至法院,其诉称被告未经合法授权,在其网站上提供原告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而被告则是一头雾水。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被告公司因域名到期后未续费导致域名被其他主体盗用并进行非法活动,原告通过查询ICP登记备案信息,认为被告系侵权主体,于是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对已受理的30余件与域名有关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这些案件的起因均系被告存在域名管理不当的情况导致。因此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根据案件特点精选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审理判决,以示范性诉讼带动类案通过非诉方式化解。
同时,法官向被告企业制发司法建议书,提出“做好相关备案主体、备案单位和备案资料的留存、备份,保持与备案单位的有效联络”“在停止使用网站后,及时到当地通信管理局注销ICP登记备案信息”等建议措施。
企业回函“有回音”
建议发出后,很快得到该企业的落实和反馈。该企业表示其收到雁塔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网站运营人员学习域名管理和知识产权侵权相关的法律知识、细化公司关于域名注册和域名管理的相关操作流程,积极落实建议内容,并对公司注册的域名同时进行ICP备案和公安联网备案,对已停止使用的域名进行注销备案登记。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作为被告的示范性诉讼案件裁判生效后,原告将其他案件主动撤诉,减少了公司诉累。同时,为了感谢雁塔法院为企业纾困解难,表扬承办法官多番联系调查的求真务实态度,被告特意向本案审判团队送来了锦旗。
下一步,雁塔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建议书“小切口”作用,紧密结合审判工作,为社会治理“把脉开方”,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供稿单位: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编辑: 刘丹]
免责声明:
快报网转载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快报网无关,您若对该稿件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
推荐图文
热门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