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尚未追回的外逃人员,腐败资产要应冻尽冻、应收尽收
2019-08-14
8月13日,贵州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2019年第2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主要精神、省委常委会研究追逃追赃工作精神、省委书记孙志刚同志关于追逃追赃工作批示精神,审议《中共贵州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修订稿)》,听取有关工作汇报。
图为会议现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夏红民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李邑飞,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时光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郭瑞民,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等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及省追逃办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培训班主要精神、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孙志刚同志批示精神是我们一体推进追逃追赃防逃工作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协助党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追逃追赃工作的政治领导,破解跨部门瓶颈性难题和体制机制障碍,特别是聚焦重点个案,针对性研究制定追逃追赃政策和策略,为本地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会议强调,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修订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追逃办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追逃追赃工作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要强化“主人翁”精神,紧扣职能职责担当作为,依规依纪依法落实追逃追赃工作。省追逃办及其成员单位要指导下级追逃办和本系统下级单位,形成追逃追赃“一盘棋”工作格局。
会议要求,要坚持追逃追赃与防逃工作一体推进,在追逃方面,要加强对本区域内外逃案件的调度和重点个案督办,推动个案攻坚,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在追赃方面,要坚持挖增量与掘存量相结合,对尚未追回的外逃人员,一旦发现其腐败资产,要依法应冻尽冻、应收尽收,将查找腐败资产作为追逃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统一部署;在防逃方面,既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和管理,又要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前置防逃程序,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制度,要在机制上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公安、外事、人民银行等力量,构建以“人、钱、证”为重点的全方位防逃体系。 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方式统筹开展国内、国外两个战场的追逃追赃工作,把追逃追赃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一环持续抓紧抓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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