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记者 高铭)7月2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据通报,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法院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65件271人(其中涉黑组织1个14人),二审判决36件16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6人,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1.27亿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扫黑办主任蓝向东介绍称,自2018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北京法院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北京法院在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健全工作机制、坚决立行立改,切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等方面进行整改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北京法院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制,出台《关于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强化审判专业建设,组建40个扫黑除恶审判团队,筛选骨干力量33人组建扫黑除恶审判业务专家库,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办理;规范线索摸排,深挖彻查“保护伞”,制定《北京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处置办法》,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和涉“保护伞”排查活动,截至6月底,全市法院共摸排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521条,各区法院分别向区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等部门转递线索397条,获得反馈187条,立案35条。
会上,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刑一庭庭长、扫黑办副主任袁丽忠通报了六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集中反映了北京黑恶势力犯罪的区域特点及在相关领域、行业呈现的犯罪特征。例如陈海涛等人涉黑案中,黑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同时伴有“保护伞”,是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突出特点。该案中陈海涛系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犯罪时间跨度长、触犯罪名多、涉案财产数额巨大,对当地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造成了严重破坏。北京法院在对陈海涛依法从重判处刑罚的同时,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对组织、领导者陈海涛和积极参加者许洪心、陈朗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对于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蓝向东表示,下一步,北京法院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的整改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凝心聚力攻坚,全面推进专项斗争迈向更高水平,努力开创首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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