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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生气”为“生财”:深圳龙岗法院一份调解书解除三方营商主体之忧

2025-03-27 来源:快报网

  一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牵涉三方营商主体,同一个困境使三方都陷入尴尬。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密结合案情,从法律规定、诚信原则、商业合作等多个角度着手,为当事人深入剖析利害得失,不遗余力从中斡旋,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目前,该案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圆满结案。一份调解书解除了三方营商主体的烦忧。

被告拖欠货款被查封机器,一案牵涉三方利益

  自2018年7月开始,被告广州某电子公司陆续向原告深圳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货品,原、被告双方形成了稳定的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一直按照被告要求发货,但被告逐渐出现拖欠货款的情况,经原告多次催要仍拖欠30余万元。原告诉至龙岗法院。龙岗法院根据原告申请保全了被告存放于广州住所地的9台大型机器设备。

  诉讼期间,被告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表示租赁场所即将到期,为降低经营成本,申请将位于广州的设备搬迁至湖南,并提供案外人担保。原告对此表示强烈反对,称案外人其实由被告控制,且被告还有其他债务,无法保证搬迁机器设备不发生有损财产价值及被自行处分的风险,而被告无法提供其他等价财产予以置换,原告的胜诉权益难以保障。与此同时,被告的房东也联络法院,称被告拖欠了房租,希望其尽快搬离以减少租金损失。

  法官经过仔细研判案情,认为尽管这宗货款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清晰,但一案涉及三方营商主体,各自有不同的苦衷,若案件当事人不能服判息诉,相关各方的利益都将无法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调解或许是最好的出路。

法官不遗余力从中斡旋,一份调解书解三家之忧

  调解工作真正展开之后,法官却发现要化解原被告双方的矛盾实非易事。被告虽然认可拖欠货款的事实,但在实际核算中却分毫不让,加之目前经营状况不佳,故坚称无力偿还全部货款。法官不遗余力在原被告之间斡旋,利用业余时间多次与双方深入沟通,安抚情绪、剖析症结、陈明利害,通过反复协调促使双方的分歧逐步缩小。尽管如此,当事人最后还是因为欠款额的小小差距闹僵了,原告认为自己已花费了过多的时间成本,被告则由于经营困难而倍感压力,双方都不肯让步。

  法官敏锐地觉察到双方均陷入了“一口气”之争,便再次平心静气为双方细理思路。一方面,被告若要将机器设备转移到外地,必定要付出一定的搬运成本;另一方面,双方若僵持不下,案件调解不成,判决后进入强制执行,还将产生评估费、拍卖费等不小的支出。眼前困境已严重牵制了各方,原告无法尽快收回货款,被告无法重新整顿业务,房东也无法降低租金损失,眼下与其既耗费时间,又减少收益、增加支出,不如争取时间以换取各自回旋的空间,变“生气”为“生财”,携手方可共赢。

  在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合意。目前,被告公司已按照调解协议向原告支付完毕相应款项,原告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公司机器设备的查封,案外人、被告的房东也已重新出租了房屋,多方共赢。(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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