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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微山:巡回法庭进家门 司法为民暖人心

2025-04-01 来源:快报网

  一把长凳椅,几把单人凳,组成了庭审现场,法官就地开庭,近日,山东省微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将法庭“搬到了”当事人家里,零距离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让司法的温情直抵当事人心间。

基本案情

  这是一起村委员会起诉本村村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2018 年5月21日,原、被告经友好协商,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将涉案房屋租给被告使用,约定每年租金6000元,租赁期限自2018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0日,且下年租金于当年5月28日前交付。然而,被告仅在2023年3月13日付清了租赁期间内的租金,后续三年多租金一直拖欠未付。如今,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租金及滞纳金,并交付涉案房屋。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马儒英梳理案件材料时,发现这是一起证据较为完备、涉案金额不大的普通民事纠纷。在与被告取得联系后,才得知被告身为盲人,租赁房屋用于经营按摩生意,因经营状况不佳,无力支付租金。鉴于此,法官多次致电双方,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村委会体谅被告难处,让步至仅要求其支付三年租金,可被告依旧表示无力承担,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原被告均表示愿意接受庭审结果,案件不得不进入开庭审理程序。考虑到被告特殊的身体状况,加之家距离法院又远,单趟就需要近2个小时的车程,这让承办法官犯了难,被告能来法院开庭吗?后来原告表示,可以搭乘被告一起来,这才让法官放下心来。

巡回法庭开庭

  开庭前夕,被告因突发疾病,急需就医,无法按原计划出庭。按常规程序,案件可缺席审理,但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马儒英法官当即决定择期开庭,并经协调沟通,将开庭地点定在被告家中。在被告家中临时搭建的简易法庭,虽设施简陋,但庭审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被告是本村村民,身有残疾还身患疾病,因生意不好才拖欠房租,被告心里也清楚该付房租,但确实能力有限,再减免一些。”马儒英法官劝解原告。经过细致耐心的劝解,原告最终同意再减免部分房租,被告同意当庭支付,并承诺近期就搬出涉案房屋,原告当庭申请撤诉,该起纠纷圆满化解。“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小案连民生,小案件更能展现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马儒英法官说道,“考虑到被告的特殊情况,我们必须慎重处理,既要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要充分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困难,确保案件处理结果公平公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来源: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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