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通讯员 袁会琼 杨通)近年来,罗平县人民法院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用崇法的理念教育人,积极宣传司法裁判对社会生活的规范、指导、评价、引领作用,努力实现新闻舆论效果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9年,该院仅有2位宣传干部的办公室下设新闻中心,编发工作动态、经验及普法稿件609条,其中原创509条,其中单篇最高点击量4823,点击阅读总量达228561次。中国网、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云南法制报、云报、云南长安网、云南省高院、曲靖日报、东方头条、曲靖M、曲靖长安网、等各报刊、媒体重复采用罗平法院宣传稿件1508余篇条。云南电视台、曲靖电视台、罗平电视台播报电视专题新闻近80余条,自主拍摄一期专题宣传片。
罗平法院明确要求各部门的信息报送量,修订完善了《罗平法院新闻宣传考核奖惩办法》。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干警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进一步明确了新闻宣传考核的原则、重点、方式以及标准,如实打分,年底统一考核。先后对40多名同志进行了奖励。
为了加强宣传工作,2017年3月,该院注册了微信公众号,院党组在全院物色一位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外,2018年又补充了一名中文专业的书记员到新闻宣传队伍,为新闻中心增添了新鲜血液。
人员有了保障,同时为新闻中心配备了,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装备。构建宣传联动网络,建立了宣传联络员制度,由各业务庭室各自确定一名以上联络员、信息员组成了“信息宣传工作微信群”,及时报送宣传信息,形成宣传工作网络,保障宣传渠道畅通,拓宽了宣传工作面。
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大案件审理全程公开,分别于2018年5月执行活动中全省首次尝试利用罗平法院官方微博对执行现场进行直播,得到人民法院报官方微博的转发,同年6月作为全省首家与新浪网合作的法院,联合直播一大型执行活动,直播点击量达一百一十万人次。
突出涉民生案件宣传报道,根据真实案例自主拍摄的公益短片《信》荣获云南省2017年普法公益广告大赛二等奖。除此之外,该案件故事被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栏目重新拍摄为《我不是老赖》进行电视宣传。
注重对典型人物宣传。时任执行局局长陈永福,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履行一名基层执行法官的职责,展现了与“老赖”死磕到底的精神,被评为2017年度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被十多家媒体报道。特邀调解员马绍国,在2008年荣获“云岭楷模”后仍然坚守一线,作为法院的无袍法官,他的事迹在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多次被市、县作为典型故事在巡讲中进行宣传。
展示业务工作的同时,十分注重法院文化的展示。借助新媒体平台,开设了《古今论法》、《罗法文苑》等专栏,收到干警积极的投稿,社会反响强烈。形式多样化、报道多元化、素材更加鲜活,内容更加生动。
罗平法院主动把接受媒体舆论监督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沟通互动方式,先后建立起部门沟通联络机制,建立新闻宣传员群,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2019年罗平自媒体“大V”掌上罗平,先后转发罗平法院公众号文章90余篇条,提高了老百姓对法院工作知晓的宣传度,也扩大了法院在当地的影响力。
今后,罗平法院将继续把握新时代下人民法院工作新变化新特点,主动适应司法宣传工作新规律新要求,强化阵地意识,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宣传作品,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不断提升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努力开创司法宣传工作新局面。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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