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杨恩莹)9月16日,被执行人高某与王某拘留满15天后,到沾益法院执行局与申请执行人崔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场给付执行款380000元,下欠356438.4元崔某自愿放弃。
案情回顾
高某与王某系夫妻,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沾益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拘留期限从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15日。
执行过程
在二人被拘留后,9月9日一大早,案件承办人到高某与王某家中进行基层组织调查,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工作,高某的父亲高某某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案件承办人随即赶到申请执行人崔某的家中征求意见,崔某表示愿意和解,因其行动不便,特别授权其妹夫李某代为办理。得到肯定答复后,案件承办人又折返到被执行人高某家中,再次与高某的父亲高某某确定履行期限。9月10日,案件承办人到拘留所会见被执行人高某、王某,传达了其父亲高某某与申请执行人崔某的意见。高某也同意与崔某达成和解,请其父亲在外帮忙筹钱,待其拘留期限满后就到执行局协商了结该案。
达成和解
9月16日,申请执行人崔某的代理人李某、被执行人高某、王某及其家人来到执行局,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高某、王某当场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崔某执行款380000元,下欠356438.4元崔某自愿放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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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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