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戴振原)9月22日上午,宜良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进一步构建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时准确贯彻实施。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廖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富平主持会议,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富平宣读了《关于成立宜良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廖勇就结合《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和宜良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宜良县自2009年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再犯罪”这个中心任务,从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协同化、智能化五个方面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健康发展,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低于全国0.2%的较低水平。宜良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管得住、规范化、低犯罪的目标,确保非监禁刑罚全面正确执行,有力地促进了平安宜良、法治宜良建设,为宜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强调,7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区矫正法总结吸收了包括区矫正工作改革、发展、创新所取得的成果和积累的经验,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执行制度的重大成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社区矫正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抓好抓实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在宜良贯彻实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社区矫正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全面总结、提炼了十七年来社区矫正工作改革、发展、创新所取得的成果和积累的经验;进一步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框架,强调了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原则,体现了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原则,明确了坚持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统一的原则;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健全国家刑事执行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公正司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营造氛围,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知晓度。
一要加强分级分类培训。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系统培训,使相关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法律的主要内容,明确职责权限。
二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深入乡镇、社区、农村开展集中宣传,提高知晓率。
三是压实责任,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一要依法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把在社区里接受教育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有效管理起来,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客观需要。
二要依法强化工作保障。大力加强社区矫正中心、教育帮扶基地等场所建设,要加强社区矫正装备设施保障,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落实省州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定位手环替代定位手机工作,力争2020年全县社区服刑严管级部分重点人员实施手环定位监管;落实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三要打造能力作风过硬队伍。坚持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四是强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矫正小组、村(居)民委员会、综治网格员等基层参与力量的帮教作用,筑牢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提高教育帮扶质量和效果。
五要抓好教育管理重点环节和领域。有针对性制定个别化矫正方案,切实提高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的针对性、有效性。
六要注重跟踪问效。要建立工作评估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存在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消除不安全的苗头隐患,完善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形成完整规范的相关的数据、资料、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