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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让涉罪未成年人在帮教中成长

2020-09-23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宁宇)9月18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们和5名社工老师专程驱车60公里来到辖区内某青少年活动中心,这是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专门为涉罪未成年人举行的现场帮教活动中最寻常的一幕。几乎每周,未检检察官都要对这些孩子进行帮教。
  未成年人小荣(化名)是一个机车爱好者,在主观明知的情况下,一时贪心网购了一辆偷盗的摩托车,并以3000元的价格将其出售,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综合了解情况后,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由于小荣家在外地,不具备家庭监护条件,未检检察官把他为期半年的帮教考察安排在了春天家园观护基地,由专业的社工对其进行跟踪帮教。
  
  在当日的现场帮教会上,帮教检察官再次见到了小荣,整场活动中,他积极配合老师的安排,时不时露出开心的笑容,“现在的他就像变了一个人,刚开始的‘阴霾’都过去了,看到他的转变我们都非常欣慰。”帮教老师说道。
  
  与小荣一起参加帮教的还有其他9名未成年孩子,他们当中有的是像小荣一样被附条件不起诉的仍在考察期的孩子,有的是涉案后因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接受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保护处分的孩子,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与社工机构联合定期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和帮教,并指定专门检察官具体负责对所有被帮教的未成年人进行积分制管理,每次帮教活动出勤情况,课程上与老师的互动、表达、参与度以及平时的作业完成情况,都是影响这些被帮教的未成年人“期末考试”成绩的重要因素。
  
  “我们制定具体的评分规则,最终是否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起诉,这些分数和平时的表现都是很重要的参考。”专职帮教检察官沈蓉介绍。
  
  在当天的帮教活动中,曾经开展保护处分团队辅导的5名孩子已经是第五次参加了,帮教老师介绍,由于几名孩子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一开始内心非常抵触,也不配合检察官和老师,经过心理老师和志愿者们与他们反复建立关系,他们逐渐接纳并信任检察官和老师,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受害者的影响,真诚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道歉,得到了对方的原谅。
  “在沙盘上,我首先看到了国旗,看见中国的国旗,我为自己是一名中国人感到自豪。”其中一名未成年人在帮教现场积极回答老师提问时这样说道。
  
  “最欣慰的时候就是看到他们全新的转变,通过这样的活动,大多数孩子都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偏差和法治意识的淡漠,能懂得管理自己的情绪,控制自己的行为,重塑了自信心和正确的价值观。”沈蓉说。
  充分借助社会支持体系平台定期举行帮教活动,并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保护处分工作是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心茁未检工作室心茁“助苗”项目的重要内容,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普法教育、团队活动等,让他们在互动中与父母交流,重塑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最终顺利回归学校和社会。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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