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网讯 近期,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金融新类型案件。案件中原告诉称,被告银行不向其提供金融服务,遂要求解除合同并注销其所在被告银行的账户。被告辩称,其不履行合同是因原告账户资金存在可疑使用情况,故依据相关规定对账户进行了冻结并停止提供金融服务。本案在诉前调解中因双方当事人利益矛盾突出,所以多次协商未果。
为依法、妥善、及时处理本案,盘龙法院邀请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专家旁听案件庭前会议。会后,案件承办人与财大法学院专家共同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理论分析和研讨,并从司法实践与理论知识相统一的角度,综合了案件各方立场及诉求,进一步分析了该案给各方当事人带来的利弊,高度总结了各方当事人可能达成初步一致性意见的情形,从而使本案有了突破性进展。
这是自盘龙法院建立“院校审智共建法治社会基层治理机制”以来,依托该机制中设置的工作站,与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一同有效化解金融矛盾纠纷案的其中一案。
近年来,盘龙法院受理的金融类案件逐年剧增,2016年受理金融类案件764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8%;2017年受理1319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12.6%;2018年受理3060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25%;2019年受理3608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32%;2020年截止10月9日受理3141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26.07%。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盘龙法院勇于创新、主动破局,经与云南6所高校的法学院校反复磋商、充分论证,座谈讨论、实地调研,探索并共建“院校审智共建法治社会基层治理机制”。随后正式挂牌成立的“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院校基层法治共建基地”及工作站,标志着该机制扬帆起航。其中,盘龙法院与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共同成立的农行昆明分行工作站,充分调动了人民法院法治力量优势资源,进一步发挥了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理论研究深入、人才充足和基层实践经验丰富双边优势,有效助力金融审判工作、化解金融矛盾纠纷,为打造金融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达成共识,开启共建之路。2020年7月20日,盘龙法院与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签订了“卓越法治人才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及院校基层法治共建基地协议”,明确了卓越法治人才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平台的搭建、协同育人的共同目标等内容,开启与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校基层法治共建之路。
二是座谈研讨,实现互动交流。2020年8月5日,盘龙法院、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在农行昆明分行工作站举行座谈会,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石现明、农业银行昆明分行副行长杨雪飞、盘龙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普浩、审委会专委谢劲梅等参会。与会人员深入研讨了“审智平台”搭建及机制运转、“金融类纠纷化解机制”等问题,研究确定了三方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促进形成互动互通氛围。
三是学用衔接,实现成果转化。银行从业人员通过工作站获得法律知识专业辅导,从而使其瞄准问题、对症下药,快速处理金融纠纷;持续深入地开展诉前调解程序规范化建设、开展调解员专业培训,能有效防范当事人双方矛盾加剧,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同时,以工作站为依托,将经验及做法进一步推广至其他银行的金融矛盾纠纷中,从而以点到面,辐射带动解决金融纠纷,为诉源治理再添一举措。
四是坚持探索,不断完善机制。下步工作中,将建立银行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入高校专家参加调解,探索“调解员+法官+专家+第三方”的调解模式,推动调解工作高效提升。同时,联合高校定期组织调解员技能培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盘龙法院将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好“院校审智共建法治社会基层治理机制”运行的重点内容和长远规划,厘清职责定位,坚持多元联动,突出智慧协同,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探索院校基层法治共建机制新思路,形成金融纠纷诉前调解一站式解决、全链条协同、多元化解的新局面。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