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网讯 11月11日,景谷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三起合同纠纷案件。不同于往日当事人之间的剑拔弩张、互相指责,该案中的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互谦互让,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兑付执行案款12万余元。
据悉,被执行人杨某多年前因合同纠纷案欠下申请人一笔债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杨某经济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属于执行不能案件。后经双方协商,申请人同意宽限一段时间,进而回笼资金履行债务,遂景谷县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终结了案件执行,并对杨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2020年11月11日,被执行人杨某主动来到景谷县人民法院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其已筹集到全额案款,希望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杨某把12万余元案款,全额交到申请人手中。
近年来,景谷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奋勇攻坚克难、努力维护法律权威、构建诚信社会的同时,针对一些案件采用刚柔并济策略,既依法执行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又注重善意、文明执行,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景谷县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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