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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院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2020-12-02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刘永梅) 12月2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召开云南法院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下步打算。
  
 
  近年来,省高院党组从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一站式”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结合省情、院情,加强分类指导,推进以点带面,“一站式”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滕鹏楚就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的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基本情况
  
  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对云南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评价:“云南法院从解决思想认识的三个误区入手,坚持分类指导,既在抓常规项目中坚持标准统一,又结合地区差异做到各有侧重,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做到全面覆盖、百花齐放,形成了云南特色品牌”。
  
  (一)全面形成一体化诉讼服务新格局。经过多年来持续不断的推进,全省法院已经形成以诉讼服务中心大厅为主体,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办案、诉讼服务站点等多种渠道为一体的“厅网线巡站”诉讼服务新格局,集中开展立案、调解、速裁、送达、材料录入和转接、诉讼事务办理等工作,多元解纷普遍开展,分调裁审初见成效,信息化建设与运用水平逐步提升。疫情期间,云南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始终敞开大门应诉接访,通过“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跨域立”等方式,积极为诉讼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立案服务,实现了“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两不误。
  
  (二)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功能。一是持续加强速裁快审团队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部署,省高院要求所有基层法院要设立速裁快审团队,原则上按本院员额法官20%的比例组建速裁团队,负责办理所在法院65%以上的民事案件。二是广泛整合调解力量。在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委派调解、立案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简案快审速裁工作的新机制,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分层过滤化解纠纷。目前,全省法院共设立调解工作室568个,聘请特邀调解员17709名,法院专职调解员961名。2020年1至11月,诉前调解案件98593件,调解成功41866件,司法确认15870件。三是立足需求创新机制。在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改革工作中,创造性的开展适合云南司法实践的分调裁审工作。昆明中院成立快审中心,组建7个快审团队,负责办理快审案件,尝试采用独任制方式审结案件;红河中院在审理卡拉OK行业涉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开展类案分流化解,建立了经营者自治、行政管理者监管和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的长效机制,为著作权纠纷化解提供了范例。
  
  (三)提升“智慧诉服”建设和应用水平。全省法院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在线诉讼服务,推广和规范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调解、电子送达等在线诉讼服务,既做到避免或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同时又及时高效处理各类案件。2020年1至11月,全省法院共完成网上立案93594件,跨域立案4663件,网上调解35294件,电子送达360940件次,为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巩固具有云南特色的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亮点。一是进一步推广民族特色解纷工作。广泛建设民族调解室、地域文化调解室,引入熟悉民族习惯、风土人情的民族人士作为调解员,配置双语法官192人,聘请双语调解员585人,民族特色解纷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广。二是进一步深化涉外涉侨多元化解和国门诉讼服务水平。确定全省12家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法院,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沿边地区法院国门诉讼服务站增至14家,覆盖国家一级边境口岸,为中外当事人多元解纷提供服务。三是进一步营造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社会氛围。在今年省政协组织开展的重点调研“社会治理中的多元解纷机制及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省政协对云南省法院开展多元化解和诉讼服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勇于担当,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注重结合地方和民族特色,同步建设便民服务设施,让人民群众在法院体会到温馨、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努力营造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的良好氛围。同时,在省高院的持续推动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草案)》已经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实施,成为全国首个自治州层面的多元解纷促进条例。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9月1日至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到2021初基本建成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主要对外服务事务100%全流程在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率达到100%,跨域立案服务覆盖率100%,审判质效明显提高,源头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健全,案件量增幅逐渐放缓。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结合云南省法院实际,省高院党组研究提出了贯彻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基层基础导向,切实增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实效。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融入党委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党群解纷站点建设,巩固发展“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等经验机制。加大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力度,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全面提升非诉讼与诉讼对接实质化水平,强化平台对接、机制对接、人员对接、保障对接,畅通线上线下非诉讼与诉讼平台对接渠道。
  
  (二)突出集约集成关键优势,更好转化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效能。全方位加强多元解纷在线集成工作,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集成主渠道功能,加强平台对接,激发平台效应,最大限度汇聚解纷资源,提升解纷效能。大力夯实诉讼服务中心一站解纷功能,打造特色调解品牌,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充分发挥诉讼制度改革系统集成作用,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加强多元解纷机制与繁简分流机制的有效衔接,促进速裁快审案件诉讼程序简捷化,更好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三)突出在线融合关键取向,推动在线解纷和智慧诉服实现现代化转型。加快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将线下服务项目全部集成到线上,提高在线服务精准化水平,实行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审判辅助事务在线化集约化,全面应用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开展集约送达,总结推广保全平台和委托鉴定系统,深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应用。以质效评估指标体系为抓手,做好系统对接和数据汇聚工作。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巡回审判、在线诉讼多种方式,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四)更加注重补短板强长板,推动“一站式”建设再上新台阶。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地方实际,立足群众需求精准施策,分地区分层级明确建设要求。坚持聚焦主线与配套保障相结合,围绕实现“一站式”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强化部门协作和技术支撑。同时,针对存在问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要求,制定了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定期通报“一站式”建设质效动态评估情况,推动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全面发展,努力实现云南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的目标。
  
  此外,滕鹏楚还介绍到人民法院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包含三个方面的意义。从省情看,云南更适宜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从国家治理体系来看,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更有利于增进社会和谐;从国家治理能力来看,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更有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云南省法院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
  
  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司法事业长远发展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人民法院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其目的在于推动完善民事诉讼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减少诉讼成本,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案件本身繁简难易程度,通过合理设计繁简分流程序,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要求,确定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两个中级法院辖区内的基层法院作为云南省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为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准确把握工作要求,规范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省高院出台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省高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并对要求试点法院细化工作规程,建设优质高效的速裁快审团队,设立单项考核激励机制,制定操作规范。昆明中院关于分类研判案件审理规律、案件三次分流的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动态》刊载。
  
  二是细化机制规范,完善配套保障。针对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健全电子诉讼规则五项改革措施,试点法院制定了《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实施细则》、《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实施细则》、《完善简易程序规则实施细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实施细则》、《健全电子诉讼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应的五项工作规范。此外,试点法院还制定了《特邀调解工作室实施细则(试行)》及《特邀调解名册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指导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快审中心案件分流、审查及驻点辅助立案登记工作方案》、《快审中心把控案件质量的措施方案》等五个具体的配套保障方案。同时,与省、市律师协会构建繁简分流长效沟通机制达成共识,着眼于改革试点期间及时收集反馈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方案,确保沟通机制畅通无阻。
  
  三是强化团队保障,有力推进五项改革。目前,试点法院均成立了速裁快审团队,负责诉调对接、办理小额速裁、快审案件。同时,试点法院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改革和“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分调裁审”结合起来,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鼓励、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对于当事人同意选择立案前调解的,积极委派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对调解成功,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让更多纠纷在诉讼渠道之外得到有效化解。对不适合调解或调解不成功案件,根据案由、诉讼请求、法律关系等要素制定《案件繁简分流标准》,探索“电子+人工”的案件分流模式,设置程序分流员,对简单案件进行初步识别,筛选出的疑难复杂案件移送至相应的审判团队精细化审理,简单案件则由快审团队快速审理。对系列性、群体性、关联性案件探索实行同一团队集中办理,固定类案处理模式,加快案件办理节奏,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下一步,省高院将继续加强对试点法院的工作指导,积累改革试点有益经验,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努力为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提供云南试点样本。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孙勇斌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2021年初实现跨域立案覆盖率100%,主要服务事务100%全流程在线,在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率达到100%这三个指标的具体内容:
  
  首先,关于跨域立案覆盖率100%的问题。此前,开展跨域立案服务的主体是中基层法院,跨域立案案件类型是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强制执行。近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要求,跨域立案服务的主体拓展到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法院和专门法院,并延伸至人民法庭。跨域立案案件类型增加了刑事自诉、国家赔偿申请和民事申请再审。从而,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
  
  其次,关于主要服务事务100%全流程在线的问题。主要包括立案、调解、送达、诉前保全、委托鉴定等主要对外服务事务100%全流程在线。从而,加快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将线下服务项目集成到线上,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
  
  最后,关于在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率达到100%的问题。云南法院均在使用“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云解纷平台),该平台集在线法律咨询、调解、仲裁、诉讼于一体,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视频、云技术等,为多元解纷提供智能化服务。从而,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在线调解纠纷,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司法予以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
  
  目前,全省法院正在进一步开展技术对接和系统演练测试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三个100%的目标任务。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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