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到通州区四员厅社区居委会,以“依法带娃 情暖三八——聊聊家庭指导令的那些事”为题,为社区群众带来一场专题法治讲座。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用立法的形式将家庭教育科学化、法治化,“家事”成为“国事”后,不仅使家庭教育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同时也对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即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更高的要求和责任。
法官结合两则真实案例为社区群众详细讲解了家庭教育的具体定义、根本任务、教育方式、教育内容和责任主体等内容,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现象,提出三点提示:一是学好做父母这门“必修课”,父母不仅要重视家庭教育,更要学会如何教育;二是做好家庭教育“一个不能少”,无论是否离异,父母双方都要对孩子承担家庭教育的责任,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家庭指导令“一点也不能含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要承担不利后果。
本次普法课是“京法巡回讲堂”活动之一,希望通过本次宣讲,能够引起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共同学习、共同努力,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引导未成年人健康、快乐、幸福成长。
[编辑: 杨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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