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前夕,北京市公安局、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制定未成年人训诫帮教救助工作规范,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基本遵循,将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违法犯罪案件所涉及未成年人的训诫帮教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旨在加强公安机关、共青团组织、民政部门衔接配合,发挥更大合力,为新时代首都未成年人撑起更为坚固的保护屏障。
明确职责任务
固化前期经验成果,明确了公安、团委、民政三方部门在未成年人训诫帮教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职能分工,发挥专业优势,协同配合开展案件办理、训诫帮教、救助安置等工作。
建立沟通机制
三方确立主责部门,通过常态化联席会形式,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确保资源共享,实现部门间共管联动。
细化工作流程
逐一明确委托服务标准、帮教效果评估、救助工作流程等事项,为今后工作提供更为具有操作性、执行性地指导。
扩大服务范围
将专业帮教服务的对象扩大为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案件中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全部未成年人,专业救助服务对象确定为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暴力伤害等刑事案件中需要救助的全部未成年被害人,实现两个“全覆盖”目标。
未成年人训诫帮教救助规范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有效衔接,全面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质效,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扎实的法治保障。
回顾过去的一年,北京市公安局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两法”施行为契机,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高站位谋划、高质量落实,深入开展“守护未来”行动。
组织全局2600余名民警参加系统性培训,进一步扩大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专业力量”。
全面推行“一站式”办案救助模式,16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规范设立未成年人专区,公安机关询问取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社工机构及时跟进,协同形成指控犯罪与社会救助的工作合力。
多警种融合执法、跨部门并肩治乱,持续推进对网络空间、校园周边秩序的监管整治,全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环境。
特别是去年3月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超越社工事务所共同启动“阳光驻希望”司法保护项目,针对未成年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帮教救助。合作三方以保护心灵健康,创造美好未来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专长、通力合作,对400余名未成年人开展千余次帮教救助,完成帮教的未成年违法行为人无一出现再犯,结束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全部顺利回归社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步,北京市公安局、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将共同推进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工作的有序实施,进一步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办案方式,努力开创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与社会保护新局面,全力推动新时代首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 杨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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