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2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少审法官将法庭“搬”进了兖州第十四中学,审理了一起校园健康权纠纷案件,并最终成功调解,为双方学生家长解开了“心结”,也为旁听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兖州法院巡回审判庭
开庭前,承办法官丁淑红向学校老师了解事件情况,查看监控视频,充分听取双方家长陈述,进行庭前调解。原告家长情绪激动,被告家长亦不认可原告主张的赔偿,双方各执一词,现场气氛紧张。丁淑红通过将法理、情理相结合,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家长工作,安抚各方情绪后决定开庭。
随后在丁淑红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结束后,丁淑红本着“化解心结、案结事了”的宗旨,再次对双方家长进行调解,以“分头沟通、倾听诉求、换位思考”的调解策略,既向被告家长客观分析了过错责任,明确了责任边界,又向原告家长耐心解释所主张的赔偿项目是否合理合法。
兖州法院巡回审判庭
通过与双方家长单独谈话,重复沟通,多次反馈,最终在丁淑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家长当场履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双方达成调解意见
此次巡回审判活动,是兖州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的具体体现。通过真实庭审进校园,办案法官以案释法、以案明理,让师生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温度,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来源: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编辑: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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