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孙纲 夏莲华)前几天,大姚法院在大姚县赵家店镇打苴基村委会门口巡回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打苴基村委会地处大山深处,四面环山。一个半小时的山路后,法院一行人终于到达巡回审判点。虽然是在村委会活动室搭建的简易临时法庭,但是正堂国徽高悬,法官正襟危坐,庭审秩序井然。难得见到家门口还有如此肃穆的庄严法庭,使得到场旁听的老百姓跟着严肃起来。
案情回顾:2018年3月,梅某驾驶货车,与文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会车过程中发生刮擦后,致摩托车倒地,造成当时摩托车上的文某之子(时年13岁)左下肢严重受损变形。经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梅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文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庭审中,随着诉辩主张的提出、法庭举证质证的进行、庭审辩论的开展,原、被告双方一翻唇枪舌战,因被告方对原告提交的书证存疑虑,遂向法庭申请了重新鉴定,该案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
庭审结束后,法官助理趁热打铁,有针对性的从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处理程序、赔偿标准及法律依据、诉讼举证及诉讼应注意事项、车辆的保险等几个方面的知识,做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并发放了相关的普法读物和资料。
一年来,县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执行案件206件次,巡回当场立案率达到诉讼收案数的20%,当场调解履行率达到巡回审理案件数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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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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