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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石屏法院多元调解8起纠纷 “一站”诉讼服务到底

2020-09-25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张锦成)“没想到现在打官司不用到法院也能解决,而且办的还又快又好,我们老百姓连门都不用出了!”9月21日,石屏县大桥乡牛达村委会邑尼冲村张某某等8户农户在村委会一边签调解协议一边高兴地说到。原来,在石屏法院的组织下,当天8户农户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得以顺利调解。
  
  据悉,这8户农户是该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的原告。2005年7月28日,上述8户农户将各自承包经营的土地共计22亩承包给石屏县大桥乡大桥村委会的高某某种树。双方签订《土地承包协议书》约定,土地承包期为十五年,承包期满高某某应负责清除承包土地内遗留的树根,若哪方违约应加倍赔偿对方损失。协议签订后,高某某在土地上栽种了桉树、桔子树等经济果木。2020年7月,承包合同到期,高某某将承包土地交还给张某某、普某某等8户农户,但未按协议约定清除承包土地内遗留的树根,双方为此产生纠纷。经多次协商未果,张某某、普某某等8户农户向石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高某某清除承包土地内遗留的树根或赔偿损失8万余元。
  
  在收到8个原告的起诉状后,石屏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及时对案件进行分析。经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后得知,原告坚持表示被告违约,被告表示委屈,指出其承包的土地近几年来已经未耕种,土地上长出很多灌木丛,如果按照协议清除树根有失公平。双方对此事一直争执不休,互不让步,矛盾较为突出。考虑到该8件案件系批案,原被告又都是邻村的村民,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立案庭工作人员决定尝试采取诉前委派调解的方式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
  
  在立案前,立案庭工作人员及时联系了两个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委派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进行了沟通对接,最终决定三方联合对该批案进行调解。9月21日,双方当事人如约来到村委会,在立案庭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引导下,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秉着让双方利益最大化实现的目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对双方进行劝解,向其分析个中利弊,最终双方均同意做出让步,达成了由被告高某某当场补偿原告每户800元复垦费及8起案件的律师代理费2400元的调解协议。在法院干警的见证下,被告当场向原告兑清所有款项。该案件从农户起诉到调解成功,期间仅用时18天,原本可能激化的矛盾经过调解也被及时化解在了萌芽状态。这种“一站式”纠纷解决的方式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一次完美诠释。
  
  据了解,近年来,石屏法院花大力气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颁布实施后,该院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探索实践,逐渐走出一条具备石屏特色的多元解纷路子。积极推进诉讼与非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建设,率先建立法官联系全县117个村委会(社区)工作机制,通过法官包村的方式将干警力量沉到一线,通过整合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等各方资源,形成了以法院为主线,乡镇、村委会为轴心,村村都有法官和调解员的局面,搭建起多维度的诉调对接平台,助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前端、消除在基层。今年以来,该院坚持“让群众少跑腿、让服务多上门”的理念,整合多方调解资源,共开展诉前委派调解案件84件,调解成功17件,开展诉中委托调解案件40件,调解成功8件,以司法便民利民的方式持续释放司法改革红利,给基层人民群众带来了真正的实惠。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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