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陈方明)近日,大姚法院在楚雄州中级法院的指导、支持下,妥善运用国家司法救助措施,对涉23名受害人的陈年案件得到化解,积极推进了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工作。
意外车祸,众多家庭陷入困境
2002年一客车司机因操作不当,致使其驾驶的车辆驶离路面翻下68米高的山坡下,造成车上6人死亡,7人不同程度受伤。
经认定客车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2002年7月大姚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客车司机有期徒刑五年,附带赔偿23名受害人334084.8元。
雪上加霜,穷尽执行未得偿
23名受害人在2002年向大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因被客车司机当时在服刑,仅从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中执行到了部分。
客车司机刑满释放后一直在外务工,居无定所,执行干警多次查找均未找到其本人,且客车司机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在2009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也并未放弃继续执行,在得知客车司机回大姚县后,及时找到他,要求其继续履行赔偿义务,无奈客车司机仅靠打工收入确无能力完全履行,只能陆陆续续履行部分。
联动救助,法院关怀暖人心
至2020年各受害人仍有23万余元没有得到受偿,面对这样的情况,大姚法院认真研判,打算运用国家司法救助措施化解案件,无奈县级救助资金有限,于是积极向州中级法院报告。
州中级法院在听取案件情况报告后,认真指导该院调查取证、核实情况,中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决定对17名申请执行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13.6万元。
客车司机的亲属也在执行干警的反复思想工作下,借出部分资金帮其履行了9万余元,至此执行历时多年的交通事故矛盾终得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