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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乡县:善意文明执行 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

2025-03-26 来源:快报网

  “法官,你说的对,我听你的,这个钱我还!别上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了,上了之后买不了机票我这没法和俺对象交代啊!”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劝说,杨某某终于想通了,同意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被告杨某某与原告武某某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某向武某某按时偿还借款,但杨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后武某某依法向金乡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环节,执行局干警依法向杨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又多次与其沟通,向其释法明理,争取其能主动履行,但杨某某仍心怀侥幸心理,拒不配合履行义务。


当事人送锦旗向金乡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申请执行人积极提供线索,杨某某虽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但日常出行以其父母所有的豪华轿车作为代步工具,近期正在筹备订婚,应该具备还款能力。经查证核实后,金乡法院决定依法对杨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杨某某态度开始转变,但是仍心存侥幸,提出每月300元左右的分期还款想法,以期逃脱司法拘留的处罚。

  金乡法院干警郑重告知杨某某分期支付执行款应由双方同意、具有偿还能力但故意拖延偿还需要承担罚款拘留的法律责任,设身处地对其进行劝说教育:“我们现在没有拘留你,是考虑你还年轻,又刚刚订婚,不想给你新婚家庭造成不好的影响。但你要想清楚,你被限制了高消费和纳入了失信人员名单,不能乘坐高铁和飞机,结婚后子女也会受影响,为了一时拖欠三万块钱,值得吗?”面对法院干警苦口婆心地劝说,杨某某当场决定向武某某兑付执行款,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化解,案结事了。

  事后,武某某第一时间送上锦旗向金乡法院两名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强制执行只是手段,执行活动既要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金乡法院将一如既往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在有理有法的执行行动中,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来源:金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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