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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社旗县法院:实质解“薪”事 绘就好“枫”景

2025-03-31 来源:快报网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通过“调解优先+当庭履行”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乔某当庭支付原告高某劳务费4000元,不仅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一次性解纷”。

  2023年5月至2024年7月,高某受雇于乔某,从事货运工作,约定日薪400元。后高某在提供劳务期间,由于操作不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乔某作为车主进行了事故损失赔偿,拒支付高某1.5万元工资,高某多次索要工资未果,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吴志浩仔细梳理案情,考虑该案涉及劳务费问题,关乎群众生计,通过调解方式更有利于纠纷化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认真查看双方当事人举证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材料,发现争议焦点在于事故责任分担:乔某主张行使追偿权扣发工资,高某则以低收入难担风险为由抗辩,两人各执一词。

  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双方各自的处境、难处和诉求,正确分析矛盾双方的冲突关键点,采取“双向释法”策略,一面向司机高某讲解雇主对过错雇员行使追偿权的法律依据,一面告知乔某履行支付劳务费的责任和义务,并引导乔某理解司机的辛苦与难处,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支付部分工资+放弃追偿”的调解方案,达到了定分止争、节约诉讼资源的双赢效果。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民生无小事,及时解民忧。下一步,社旗法院继续深化“调解优先+当庭履行”机制,通过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推动矛盾实质化解与诚信履约双促进,源头防控执行风险,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司法力度与温度可感可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来源: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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