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通讯员 赵正银)3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四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宣传组副组长,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田虎青主持新闻发布会。
田虎青主任表示: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进展,今天,我们继续召开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四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卫生健康委、省外办、昆明市、云南机场集团、昆明海关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之后田虎青主任介绍了今天的发布人,他们分别是: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组长,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陆林先生;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外事组组长,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马俊先生;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红斌女士;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邹晓岗先生;昆明海关副关长黄志强先生。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及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组长,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陆林:
当前,新冠肺炎在境外呈快速蔓延趋势,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不断增加,境外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防范境外输入成为我省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截至3月17日12:00,全球共有158个国家和地区报告疫情,超过1000例的国家有14个,除我国外的累计病例已超过10万例,近5天每日新增病例超过7500例,多个国家先后宣布进入“国家紧急状态”,新冠肺炎疫情已呈现全球大流行态势。我国已经有11个省市报告境外输入病例143例。
我省高度重视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已于3月3日发布了《云南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十条措施》,即省指挥部第12号通告,公告中明确要求,要对所有中外人员坚持一视同仁、无差别落实防控。我省是在全国较早发布防范境外输入措施的省份之一,当时全国仅有三个省有类似措施。自12号通告发布以来,截至3月16日24时,我省已累计集中隔离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和具有疫情严重国家旅居史的入境入滇人员460人。12号通告的发布对前阶段我省防控境外输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境外疫情迅速蔓延,疫情严重国家快速增加,境外输入疫情威胁剧增。据我们从世界卫生组织了解的情况来看,3月3日12号通告发布时,有疫情报告的国家只有72个,截至今天已达158个。12号通告发布以后,超过500例的国家只有四个(韩国、伊朗、意大利、日本),是当时疫情比较严重的国家。到今天,除中国以外,全球超过500例的国家已经达到了17个。同时,通过第三国非疫情严重国家中转、国内转乘、乘坐非航空交通工具抵滇等情况不断出现,防控境外输入面临更复杂、更严峻的形势。为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应对境外疫情输入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变化,省指挥部在12号通告的基础上,迅速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即省指挥部第13号通告,目的是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现将通告的主要内容及新要求通报如下:
1. 对所有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云南的入境入滇人员,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这其中既包括疫情严重国家,也包括非疫情严重国家;既包括外籍人员,也包括回国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既包括从云南直接入境人员,也包括从国内其他地方入境后转乘入滇的人员;既包括通过乘坐飞机入滇人员,也包括通过其他交通工具入滇的所有入境入滇人员。
2.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同时,将在集中隔离点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提供温馨服务。
3.对由我省入境中转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种情况是对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将在全程管控下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测和医学观察。第二种情况是从我省入境中转无异常症状的,予以放行,并将情况通报目的地指挥部。如需当日临时住宿次日中转的,实施全程转运管控,统一入住指定宾馆,食宿费用自理。
4.对境外输入病例(包括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所有医疗费用支付进行了明确规定。分为三种情况,第一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按医保有关规定办理;第二是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确实有困难的,经认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第三是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5.要求全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宾馆酒店、用工单位和社区等对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入境入滇人员要全部进行信息登记和报告,要求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隐瞒境外旅居史或未按要求采取隔离措施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或公安机关举报。
6.对如实申报个人信息依法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要求。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从省外的一些情况来看,我们发现,有些入境人员有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有些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在转机时还通过服用降温药来隐瞒、逃避相关部门监控,这类人对社会危害非常大。这条要求是依法保护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健康的重要体现和保障。
7.明确了省指挥部第12号通告与13号通告之间的相互关系。12号通告中已有明确要求和规定的继续执行,13号通告根据新的形势变化有新的要求、继续强化的按新要求执行,12号通告和13号通告共同组成我省防控境外输入的管理要求。
8.明确了通告的生效时间。即发布之日起实施。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外事组组长、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马俊:
入滇的外籍人员在集中留观期间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或者是在生活上遇到一些不便,对于他们的合理诉求,我们要做到:
一是向来滇外籍人士做好政策宣传。我们已将省指挥部第12号通告、第13号通告、《云南省致入境及从其他城市入境来滇旅客告知书》等我省重要举措英文版通过“云南发布”“云南外事”等重要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我们还请省内正在营运国际航班的城市,如昆明、芒市、景洪等属地政府印制宣传彩页在入滇航班和陆地口岸发放,让外籍人士第一时间了解我省防疫措施,调适心理预期
二是提供必要的关心关爱。考虑到外籍人士集中留观期间,可能会产生一些焦虑、思乡等情绪,饮食起居可能也不习惯,我们会指导集中留观酒店提供周到细致温馨的服务,及时了解外籍人士饮食习惯,提供订制菜单,用他们的“家乡菜”和“妈妈味道”,缓解“舌尖上的思念”,感受“第二故乡的温暖”。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 邹晓岗:
云南机场对境外乘机进入中国,再由国内机场中转入滇的境外入境旅客管控是全覆盖的。主要采取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经国内机场中转入滇的境外入境旅客,在处置流程中明确,由其抵达云南的第一个目的地机场进行全面排查管控(比如,成都飞昆明的航班,旅客抵达昆明后由昆明机场排查管控);二是对所有经国内机场中转入滇的境外入境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全覆盖;三是对所有经国内机场中转入滇的境外入境旅客在机场要求填报云南健康码,通过旅客申报情况进行排查;四是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今天发布的第13号通告,对在机场入境或经国内机场中转入滇的所有无症状旅客,统一交由属地政府转送,集中观察;对发现异常情况或符合集中隔离观察条件的,机场会立即联系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集中观察。
以昆明机场为例,对到达旅客采取的防控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做好始发机场入滇旅客云南健康码申报和政策告知。协调各航空公司在始发机场开展入滇旅客云南健康码扫码申报工作,同时通过广播告知云南疫情防控政策;二是对到达旅客进行全覆盖体温检测,筛查发热人员;三是为避免遗漏,飞机到达后对未扫码填报云南健康码的旅客,要求其填报纸质版本的健康码,做到云南健康申报表全覆盖填报筛查;四是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机场联合工作组制定的流程,对境外乘机入昆或经国内机场中转入昆发热人员,第一时间通知省120转送至指定医院处置,对国内到达发热人员,由驻机场省、市疾控专家排查后转送机场留验站处置。同时,云南省其他机场也按照该处置流程严格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红斌:
截至3月17日14时,昆明市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3例,出院53例,已连续26天无新增确诊本地病例。目前,昆明市疫情防控面临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昆明市的复工复产,第二是当前境外疫情十分严峻复杂,对昆明市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更严的要求。
昆明作为全国、全省的综合交通枢纽,每天有大量航班抵达昆明,大量境外人员随之进入或途经昆明拟前往省内各州市,3月3日《云南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十条措施》(省指挥部第12号通告)发布后,据初步统计,3月3日至3月16日,昆明共计进港国际航班142架次,人数为10212人。3月3日,自省指挥部第12号通告发布以来,昆明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制定下发《昆明市进一步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卫健、公安、文旅、交运、外办专职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流程,与海关、机场、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同时,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群防群治,及时开展了大量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处置安置工作。
3月15日,昆明新增1例西班牙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月16日,云南省新增1例法国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已成为目前疫情防控重中之重的工作,为切实保障昆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昆明市再次紧锣密鼓安排部署有关境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按照今天云南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省指挥部第13号通告)最新精神,昆明市及时研究,迅速出台了《关于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面对严重的境外疫情防控提出了十项严防输入措施,强调“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昆明的入昆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回国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一律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严的工作要求及措施,这十项严防输入措施今天晚些时候已发布。
二是突出分类处置措施,再次优化工作流程。昆明市在机场派驻工作组24小时值守等待指令,对14天有境外旅居史入境到昆人员,按照三类进行处置。一是健康状况无异常,二是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三是密切接触人员这三类情况,严格依据防控规范处置流程,及时进行分类转运,实现从海关到机场到安置留观酒店及定点医疗机构全过程闭环安置。
三是全面摸排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入境到昆人员基本情况。要求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用工单位应切实履行入境到昆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的上报职责。同时,严格按照属地网格化管控,排查监测落实到人到户,对工作推诿、落实不力、谎报瞒报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严肃追责。
四是昆明市迅速启动第二批集中安置酒店。目前,昆明市按照6000个房间测算准备,这是第一批和第二批的安置酒店房间数。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实际境外入昆人员的情况动态调整。同时,我们对集中安置酒店将严格按照“5个1”标准(即1个集中安置酒店、1套班子、1个方案、1套流程、1本指导手册)进行规范管理。对留观人员开展医学监测,进行生活服务保障,在这个过程中昆明市还承担了全省涉外集中医学观察酒店的工作,我们将按照省里的统一指令履行好属地责任,对他们做好服务,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平稳有序的推进。
昆明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朋友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借此机会也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昆明是一座开放包容的城市,但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快速扩散,我们面临的境外疫情防控风险系数也随之加大,昆明市的压力非常大。我们将继续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原则,对疫情继续严防死守,也希望大家继续关注、理解、支持、配合,在已发布的昆明十条措施中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一方面听取广大市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另外也监督我们把疫情防控的工作做好。
昆明海关副关长 黄志强:
昆明海关按照海关总署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与卫健、外事、边检、民航等部门紧密配合、协同联动,共同筑牢口岸检疫防线。昆明海关密切跟踪疫情发展,每日汇总最新境内外疫情风险信息和工作动态,及时开展风险分析评估和研判,适时调整策略和重点。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为重点,内防输出不放松”的防控模式。
昆明海关在检疫筛查环节落实“三查”,严格100%查验健康申报、开展体温筛查、实施医学巡查;在检疫排查环节落实“三排”,严格实施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实验室检测排查;在检疫处置环节落实“一转运”,对疑似病例一律按照联防联控机制转运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同时,严格按照《出入境交通工具卫生检疫作业指引》实施航空器登临检疫,做好情况问询、核查证单、医学巡查及有症状人员排查处置、卫生处理等工作。特别对搭载有来自口岸重点防控国家和地区旅客的交通工具,严格实施100%登临检疫。
在疫情防控海关卫生检疫工作链条中,依法、主动、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健康申明卡主要涵盖旅客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及地址、旅行史、接触史、症状及用药史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史等六大项内容。入境人员可以填写纸质健康申明卡,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即可在线填写电子申明卡,方便不同人群的填报需求。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能够帮助海关在口岸及时准确地发现有症状、有流行病学史的高风险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医学排查、转运救治,从而有效控制疫情的跨境传播。同时,健康申明卡详细列明需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证件号、联系方式、地址等,这些关键信息海关会及时通报给地方卫健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联防联控,便于及时准确地做好后续追踪。
昆明海关提示:出入境人员务必依法准确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所有项目不能漏项、缺项,如有隐瞒或虚假填报,根据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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