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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守信赢得尊重 失信不得人心

2020-07-07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张辉)诸葛孔明言:“勿以身贵而贱人,勿以独见而违众,勿持功能而失信”。诚实守信自古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一个中国人必须继承、坚守、传承的优秀品德。如果把守信与失信放在天平的两端,失信方无疑会高高翘起无以支撑,人无信不立,家无信必衰,国无信则危。
  
  汉崇德治,晋推孝举。无论是“德”或是“孝”,“信”无疑是二者皆推崇的优秀品德。在法治健全的今天,人们有纠纷习惯找法院,这是法治的进步,也是公民法治思维的提升。当法院作出裁判后,有的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也有人逃避执行,花样百出。
  
  案例1
  
  因为急需用钱,刘某向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40万元,其女夏某为共同借款人,刘某朋友李某、顾某作为保证担保人。由于刘某到期未偿还贷款,2018年4月,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刘某等四人起诉至法院。
  
  2018年10月,经宣威市人民法院调解,由刘某、夏某偿还贷款40万元及利息,李某、顾某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之后,刘某未按调解书履行,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宣威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夏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自己没有用着钱,替别人还钱很“冤”,但还是短短几天内将贷款本息全部还清,该案全案履行完毕。对于夏某这样守法重义的人,法官为其点赞。
  
  案例2
  
  诚信赢得尊重,失信不得人心。2015年4月,何某、吴某向曲靖宣威长江村镇银行贷款198598元,其父何某甲、其母徐某作为保证担保人。由于何某、吴某到期未偿还贷款,银行将何某等四人起诉至法院。
  
  2019年8月,经宣威市人民法院调解,由何某、吴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何某甲、徐某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2020年2月,曲靖宣威长江村镇银行向宣威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经多次督促,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未能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徐某甚至通过言语、短信对执行法官进行人身攻击。经查询被执行人何某甲名下有房产一套,宣威法院依法对该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
  
  执行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力量,法院的裁判文书是否能落实到实处,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得以实现,执行工作很关键。执行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法律有温度,执行法官更有温情,每一个执行案件,执行法官都会有理有据有节释理析法,做到善意文明执行,也请被执行人多理解执行工作,执行从来都是为了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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